文:蔡志杰
2024年5月20日,新任總統賴清德宣誓就職。賴總統出身台北縣萬里鄉,父親賴朝金先生是中福煤礦的坑內挖煤工,母親也在礦場從事坑外工作;1960年1月10日,中福煤礦發生瓦斯外洩的意外,在這場造成五死五傷的災變中,其中一名死難者就是賴朝金先生、享年僅33歲,當時賴總統出生才95天。賴總統小時候住在礦區的工寮,這間房屋曾經荒廢,賴家於2003年重建,總統大選期間,賴清德老家是否為違建的問題產生爭議,成為當時新聞的焦點。
其後,就在礦工之子賴清德就任總統的一個月間,兩則與台灣礦業歷史相關的事件,於關心礦業文史與勞動文化的圈子裡,引發熱烈的分享與討論。這兩則事件不如賴家工寮重建案之具有政治性,因而並未獲得主流媒體的大幅報導,但是,金礦與煤礦作為早期台灣重要產業,北部地區許多民眾的家庭背景都跟礦業有關,這一段發展過程,絕對是不可忘卻的鄉土歷史記憶。
2024年是1984「三大礦災」的四十週年紀念
這兩則事件,首先是1984年「三大礦災」的四十週年。台灣的礦業坑道因要竭盡開採而深入地表,作業風險非常高,早年礦坑災變頻傳,中福煤礦並非特例。1984年連續爆發的三次重大礦災最為著名:6月20日在土城海山煤礦,因失控的台車滑落、撞擊引發爆炸,74名礦工死亡,其中有一半是來自東部的原住民;7月10日,瑞芳的煤山煤礦發生了103人死亡、22人輕重傷的起火事件,是台灣礦業史上最嚴重的災變;12月5日,三峽海山一坑因爆炸導致落磐事故,共計93人死亡。
礦坑災變屢屢導致勞動者的慘重死傷,於新聞報導中占據主要版面,在當時是衝擊人心的重大社會事件,也為金礦與煤礦的營運敲響喪鐘:1987年全台所有採金業務基本停止,而最後營運的煤礦場則在2000年關閉。
今年是2024年,適逢1984年三大礦災的四十週年,以海山煤礦為地緣中心的若干團體於六月間發起了紀念活動,並召開記者會,要求:經濟部地礦中心(原礦務局)公開三大礦災發生的原因;監察院重啟調查,公開五億善款用途與分配;衛生福利部應立即針對老礦工之各項需求進行清查,照顧礦工餘生。
「猴硐礦工文史館」帶動礦業勞動文化保存運動
再來就是「猴硐礦工文史館」的熄燈事件。礦業於1980年代快速沒落之後,除了少數文史工作者,少有人過問過往礦業的歷史興衰,老礦工亦逐漸凋零,僅在1990年代中晚期,老礦工因爭取塵肺症職業病補償的相關行動,間歇得到媒體的報導。
一直到2019年,一群住在猴硐地區的末代老礦工,承租瑞三鑛業於本坑前的空間,成立並自主營運「猴硐礦工文史館」,五年來透過礦業文物展示解說,與上千場礦場走讀導覽活動,前後總共有數萬人參與,重新將礦鄉的勞動與文化記憶帶進人們的視野,新聞媒體開始回顧這一段產業歷史,而關於礦業文史的著作,也比先前更為密集地躋身於新發行的出版品中。
「猴硐礦工文史館」與瑞三鑛業的租約於2024年6月底到期,瑞三不願續約,6月29日惜別熄燈會當天現場人山人海,後由經濟部地礦中心接手租下場地,九月之後以「地質及礦業文化推廣教室猴硐展區」的方式重新開放。老礦工呼籲政府設立「礦工紀念日(礦工節)」、成立公立的「礦工博物館」,老礦工將結合長年關注煤礦勞動文史保存的民間團體及個人與學者,共同投入成立「礦工博物館打造聯盟」。
猴硐礦工文史館的礦業文物展示。
老礦工在醫院檢查肺功能。
權益促進會第一次地方說明會,1994年9月10日於平溪。
老礦工參加秋鬥「工人反彈」大遊行,1997年11月12日。
爭取塵肺症補償運動的三十週年紀念
前面提到,1990年代中晚期,老礦工因爭取塵肺症職業病補償,曾經發起一連串行動,這些行動開始於1994年,換句話說,今年也是老礦工爭取塵肺症補償運動的三十週年紀念。那麼,這場運動又是怎麼一回事?以下就是三十週年的回顧與說明,這裡可見相關活動的照片集。
一、台灣以往的金礦與煤礦,位於哪些地方?
台灣以往的金礦產地,集中在九份、金瓜石與雙溪牡丹三個區域,其他若干地方只能在溪流中淘到砂金、黃金礦藏有限且開採時間短暫。煤礦則較廣泛分布在台灣北部地區,從基隆往西南方向延伸,一直到苗栗山區,沿途的許多山丘地帶,過去都曾經有開採煤礦的紀錄,連台北市的信義區也有煤礦場遺跡。
因為礦藏枯竭,開採成本高、安全風險大等因素,1987年全台所有採金業務基本停止,而最後營運的煤礦場則在2000年關閉;換句話說,目前還在世的老礦工,會是台灣最後一批有礦坑工作經驗的勞動者。目前仍在營運的礦場,除了少數石油及天然氣礦之外,大多為石礦(包括製造水泥用的石灰石礦)與矽砂、瓷土礦。
二、什麼是「塵肺症」?
「塵肺症」的致病原因是,患者吸入的煤炭粉塵進入肺泡或周圍的淋巴節內,引起發炎而造成肺部的纖維化(破壞正常肺泡形成硬塊組織),使肺部無法充分進行氣體交換、影響呼吸功能。因為煤礦工人長期在封閉而通風不良的礦坑內工作,使得塵肺症成為常見的礦工職業病,塵肺症的主要症狀有呼吸急促、胸悶、胸痛、咳嗽及咳痰等,天氣冷熱交替變化時會特別嚴重,並容易造成肺結核、急性肺炎、支氣管炎、肺氣腫和肺癌等併發症,亦是病人致死的主因。
「塵肺症」是一個通稱,依據吸入粉塵的種類不同,患者肺部病變的類型也會有差異。在坑道前端從事「掘進」的打石工與金礦工人,其症狀容易被歸類為「矽肺症」,其他還有「石綿肺症」、「棉塵症」等等。
三、為什麼老礦工會有領取「塵肺症」職業病補償的問題?
「塵肺症」被老礦工俗稱為「砂肺」(sua-huì),是一種慢性潛伏的疾病,甚至在礦工離開職場之後才發病,而且會持續惡化,乃目前醫學無法治癒的職業病。
老礦工往往是離開礦場之後,才發現「塵肺症」越來越嚴重,甚至已經無法從事任何工作,而退休離開勞保。在這樣的狀況下,即使「塵肺症」是世所公認的、由工作引起的職業病,老礦工仍然難以取得職業病補償,因為:礦場已關閉,無法向僱主求償;再者,根據以往的勞保給付機制,離職退保者無法向勞保局申領職業病補償。這就是老礦工爭取「塵肺症」職業病補償運動的由來。
四、「塵肺症患者權益促進會」如何組成?有聯繫到多少老礦工?
1994年,有一名在平溪衛生所任職的醫師,發現當地老人家多患有塵肺症,並面臨醫療與照護的問題,他將此訊息傳達給天主教敬仁勞工安全與衛生服務中心。敬仁的工作人員開始走訪平溪,後來逐漸擴展至北部其他礦區,將老礦工聚集起來組織「塵肺症患者權益促進會」,以作為老礦工爭取職業病補償運動的核心。
「塵肺症患者權益促進會」乃非正式組織,並沒有立案登記,經由老礦工的人際脈絡宣傳,有礦工經驗者提供聯絡方式即可入會,不收費。在爭取運動後期的最高峰,聯繫人數達到約4,400名,其居住地點分布如下表。必須說明的是,這僅是權益促進會聯繫到的人數,並非當時在世的老礦工總數,後來曾經有向勞保局提出塵肺病職業病補償的老礦工,至少超過一萬名。
「塵肺症患者權益促進會」不定期在各地舉辦地方說明會,舉辦前先寄明信片通知;敬仁工作人員在說明會上向大家說明運動的過程與進度,以及政府的回應與政策調整等。權益促進會的各地參與者會推派代表,參加由敬仁工作人員召集的代表會議,作為運動進程討論及決策的基礎。
塵肺症患者權益促進會成員分佈與地方說明會地點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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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
鄉鎮市區 |
人數 |
說明會地點 |
縣市 |
鄉鎮市區 |
人數 |
說明會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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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 |
瑞芳 |
1,080 |
瑞芳、九份 |
台北市 |
南港* |
50 |
|
雙溪 |
490 |
雙溪 |
文山*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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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寮 |
70 |
其他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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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溪 |
270 |
平溪 |
基隆市 |
七堵 |
350 |
七堵 |
|
石碇 |
130 |
石碇 |
信義 |
120 |
基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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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坑 |
60 |
暖暖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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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 |
150 |
汐止 |
安樂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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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 |
70 |
金山 |
其他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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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里 |
160 |
桃園縣 |
龜山 |
150 |
龜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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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 |
230 |
樹林 三峽 |
大溪*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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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 |
210 |
其他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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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 |
70 |
新竹縣 |
|
30 | |||
板橋 |
70 |
苗栗縣 |
40 |
||||
新店 |
60 |
其他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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鶯歌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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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70 |
總計 |
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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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人數以截至1998年底之登記為準,各鄉鎮市十位數以下四捨五入。 *地緣上,北市南港區的老礦工可能參加汐止說明會、文山區參加石碇說明會,而桃園大溪的老礦工則會前往北縣三峽參加。 |
五、「塵肺症患者權益促進會」發起了哪些行動來爭取職業病補償?
權益促進會時常到當時的勞委會陳情,透過「與勞資有約」的時段,與時任的勞委會主委當面溝通協調;跟健保相關的業務,例如塵肺症重大傷病卡的相關事宜,也多次前往健保局陳情。立法院當然也是訴求的重要對象,老礦工經常與立法委員合作召開公聽會,委請立委召集相關部會,共同商討如何解決老礦工的問題。
權益促進會的塵肺症老礦工雖然年紀大、身體欠佳,但為了爭取應有的權益,仍然數度走上街頭,參加當時的勞工「春鬥」與「秋鬥」遊行,向社會大眾介紹老礦工的處境,與職業病補償制度的不合理之處。老礦工無法長途走路,主辦單位體恤老礦工的身體狀況,都是讓老礦工定點參加行動,或是搭乘大型的鏤空拖板車來一起參加遊行。具體的行動經歷,可見文章最後的大事記年表。
當時的勞政主管機關,會以缺乏法源依據的藉口,來推託老礦工的訴求。另外,官方也擔心,如果以個案方式回應老礦工的訴求,會有其他群體仿效,引發更多人來爭取權益。
六、後來塵肺症老礦工是如何可以申領職業病失能給付?
原來的《勞工保險條例》規範:「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目前的法條,已將二年改為五年。)換句話說,從勞保退保超過二年的老礦工,即無法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病給付。
後來敬仁勞工中心與「塵肺症患者權益促進會」倡議的方向,是將此二年的期限,解釋為得知罹患職業病的二年內;換句話說,只要能夠取得醫師開立的塵肺症診斷證明,二年內都可以申請補償,以跳脫眾多老礦工已經離開勞保超過二年的問題。老礦工的訴求是有道理的,所以官方接受了這個方向,先是以行政解釋、行政命令的方式處理,後來立法院修改《勞工保險條例》,正式入法取得法源依據(其具體沿革詳見最後的大事記)。
值得一提的是,老礦工爭取塵肺症職業病補償期間,陸續又出現捷運工人潛水夫症、原RCA員工職業病等集體性職業病的案例,給予勞委會更多壓力,必須面對離職後發病的職業病勞工難以申請勞保給付的問題,促成行政解釋的通過與後來法令的修改。
即使可以申領職業病補償,問題仍多:對老礦工來說,這項修訂僅提供一次性的失能給付(原稱為殘廢給付),其分級標準及給付金額存在爭議;許多老礦工在申請時,因為不識字、不熟悉申請流程等問題,而委由「勞保黃牛」代為辦理、被「勞保黃牛」拿走三成給付金額;老礦工持續面臨的醫療與生活照護問題,仍然沒有獲得全面性檢討。
七、現在所有的職業病患者,都可以援用這項法令修訂,在離職退保之後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病給付嗎?
如果勞動者罹患的職業病是離職後才發病的,的確會發生類似老礦工的處境,就是已經離開勞保、無法申請職業病補償。法令修訂之後,理論上所有職業病患者都適用,但仍有其實務上的問題。
首先,是醫師開立診斷證明的問題:礦工的塵肺症,是世所公認的職業病,只要有一定礦業勞動經歷,也的確有塵肺症的症狀、達到一定等級的程度,醫師多半可以開立診斷證明;但若干疾病與勞動者工作之間的關聯性,在實務上存在認定障礙,例如原RCA員工罹患的職業性癌症,難以個別取得醫師的職業病診斷證明,就無法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病補償,而只能透過訴訟的方式來向公司求償。據悉,後來原RCA員工的訴訟獲得勝訴之後,亦可以判決結果來代替診斷證明,向勞保局提出職業病補償申請。
其次,離職後發病的職業病勞工,到底可以申領哪些勞保給付項目,這是可以進一步細究的。就先前的實務來說,塵肺症老礦工是領到殘廢(失能)給付,但各種職業病患者的實際狀況不同,傷病、失能、死亡給付,其實都存在可能性,包括如果有老礦工因塵肺症過世,家屬可以取得相關診斷證明的話,亦可以挑戰申請死亡給付。
八、老礦工口述歷史
在老礦工爭取塵肺症職業病補償的運動告一段落之後,敬仁工作人員利用寒暑季期間,與當時若干學生社團合作,組織了學生的訪調工作隊,經由與老礦工的訪談,記錄他們的勞動與生活記憶。
這次訪調工作隊的成果,獲得國家文藝基金會八十九年第一期的補助,經編輯為《礦業滄桑幾十載‧老礦工口述歷史:台灣煤礦歷史、資本與勞動的考察》,於2001年6月出版,後來成為廣被引用的礦業勞動相關文獻,算是礦工口述歷史的先驅性作品。
九、運動大事記
(作者於1995年10月至2006年1月任職於敬仁勞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