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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小屋頂光電 每瓩補助三千元 民團:誘因不足

文:王子豪

經濟部提出「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今天(12/5)獲行政院原則同意。計畫針對1千平方公尺(約3百坪)以下的屋頂,提供每瓩3千元的獎勵補助。不過民間團體認為,這項政策無助解決屋頂光電在小面積、或是公寓大樓遇到的瓶頸,可能淪為大撒幣。此外,民間團體也擔心,針對小屋頂的「獎勵政策」,將影響新建物強制設置光電的門檻爭議。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去年(2023)6月增訂第12條之1,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新建建物,需要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內政部現在正在規劃〈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預計把義務門檻的規模,定為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上。

而「加速計畫」則跳出「義務」的邏輯,對小屋頂採取獎勵補助的方式,每案最高30萬元。計畫期程預計為2025到2028年共4年,每年預計由經濟部撥款10.2億,每年可補助約300MW的屋頂光電。經濟部次長連錦彰表示,很多縣市都贊同這項政策,但執行細節還需要溝通;如果需要相關子法、作業辦法搭配,會再送政院核定。

但地球公民基金會等民間團體認為,義務門檻應該往下設在300平方公尺以上,讓更多新建物有設置光電的義務;地公專員鄭泰鈞擔心,現在這項「獎勵小屋頂光電」的政策,提出1,000平方公尺作為門檻,是否暗示政院已定調「新建物屋頂光電義務」的門檻也就是這樣了。

連錦彰說,經濟部過去推動大型、中型建物的屋頂光電,量能已經推得差不多了。評估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屋頂,目前屋頂光電設置率大概只有10%,是未來優先推動的潛能。游振偉說,小屋頂光電成本,每瓩約5萬5到6萬元,這次是提出成本補貼來加速推動。

鄭泰鈞則認為,這樣的政策,對一些業者是有利的,可以在短期內回收更多成本;但對於要自設光電的家庭或建物,效果有限。目前各地方政府其實多數都已經有設置屋頂光電的補貼,金額約落在每瓩6千到1萬2千元左右,相關地方政策大多也推動兩三年以上。政院提出的金額還不到地方過去補貼額度的一半,且對於小屋頂光電成本,鄭泰鈞認為,一般應該大概要抓到每瓩7萬元,3千元也不會是太大的誘因。

鄭泰鈞說,要加速推動屋頂光電的話,實際的問題並不在經濟誘因。像是民眾對於屋頂光電的觀念與立場、大樓管理委員會如何統合所有權人意見等,才是更常見的問題。此外,因為業者對於小面積建築沒有興趣,現在可能30坪以下的屋頂,都很難找到業者來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