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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前亞泥遞橄欖枝 部落、環團先禮後兵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新城礦場下的部落居民與環團在亞泥股東會外召開記者會。(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亞泥爭議未解! 過去兩年每當亞泥召開股東會,環團與部落族人都會至股東會,針對亞泥新城礦場進行抗議;今日(6/23)又是亞泥股東會,亞泥在昨天(6/22)中午先發布新聞稿,表示將依《原基法》第21條的精神,與花蓮新城礦場下的部落展開諮商程序;部落居民與環團今日回應表示,今年(2020)暫且不作出激烈的行動,要求亞泥踐行自己的承諾,否則部落一定會有反彈的行動。

前情提要

居民與環團過去兩年,在亞泥股東會內外都有較激烈的意見表達。〈 「樓上有住人」別吵! 太魯閣族人:那亞泥礦下的人呢? 〉、〈 亞泥新城礦區何時遷? 徐旭東:等挖到不能挖
關於亞泥新城礦場的爭議,詳見〈 亞泥花蓮新城山礦區大事記

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會長田明正表示,亞泥與居民的溝通已停擺了一整年,亞泥的理由,說是因為居民去年(2019)來股東會鬧、所以就不談了,但這只是亞泥無法回應部落疑問、迴避質疑的籍口,新城礦場現在已與部落距離不到200公尺、愈來愈靠近族人的房舍,他呼籲亞泥面對居民、面對問題,不要只會用公關,對社會釋出善意。

Ayug部落會議總幹事鄭文泉表示,亞泥昨天的新聞稿了無新意,讓人懷疑是「釋出善意」還是「不懷好意」,亞泥過去都未遵守自己的承諾,如亞泥3年前說要減礦,根本沒做到,要族人怎麼相信亞泥的新聞稿? 如果說了都做不到,「部落一定會有反彈」。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主任黃靖庭表示,亞泥第一步應該要先回答「要挖到何年何月」?且若要與部落和解,也需要先承諾返還居民的土地。

黃靖庭說,新城礦場的礦權在2017年到期、而經濟部在3個月內通過展延,這個展延已經被行政法院一審判決違法,法院要求亞泥需依《原基法》第21條,與部落進行諮商程序。如果亞泥的新聞稿是真心的,就應該立即撒回上訴,好好來和部落談。

黃靖庭也指出,上屆立法院並未完成《礦業法》修法,使得部落的諮商同意權沒有法律強制力的保障,如今亞泥說自己是「主動」諮商來「釋出善意」,但難道只要居民的發言讓亞泥覺得太過激烈,亞泥就能收回善意嗎? 黃靖庭說,法令不修,部落就只能看財團臉色,呼籲政法與立法院盡速再啟《礦業法》修法。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很多關注亞泥議題的人,手上都握有亞泥股票,有合法入場的資格。今年大家選擇不進會場發問,免得徐旭東又講一些奇奇怪怪的話轉移了焦點;但如果亞泥仍然沒有具體進展、無法履行說出來的話,明年就會進場質問。

新城礦場下的部落與環團已連續三年在亞泥股東會外召開記者會,過去兩年的抗議發生推擠、並以股東身分進場質問。今年面對亞泥釋出的「善意」,居民與環團雖抱持相當的懷疑,但仍決定這次不進場,給亞泥主動與部落諮商程序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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