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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陳抗入刑?民進黨照稿唸 不接受QA

面對「全面檢討對付陳情抗議的形式化條文」訴求,民進黨社運部組長李世明:我拿稿子出來念,不接受QA。(攝影:孫窮理)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2013年424華光社區擋拆遭到起訴的5人及聲援者,今天(4/6)前往民進黨中央黨部,要求全面檢討將社運抗爭以刑法手段處理的法規,民進黨僅強調民進黨立院黨團已就《集會遊行法》朝向集會遊行保障、「許可制」改「報備制」的方向修法(相關報導),對聲援者訴求檢討「妨害公務」等刑法條文,民進黨僅以「呼籲」司法尊重人權保障作回應,未提及法規的修改或檢討,引起現場群眾的不滿。

對於社運的陳情,民進黨依然派出「社運部」回應,而今天還不是由社運部主任郭文彬出面,而是派出組長李世明,一出場,就拿出寫好的稿子唸,強調「不接受QA(提問回答)」,聲援者發言人何友倫質疑,選前,今年(2016)1月8號,他們曾經來過民進黨,當時還得到願意「檢討」法規的回應,今天選上了,連「檢討」兩字都不見,只剩下空泛的「呼籲」,何友倫質疑,民進黨還沒上台就如此官僚,上了台還得了?

事實上,雖然民進黨團已對《集遊法》的修法方向有所定調,不過,曾因《集遊法》入獄20天的前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毛振飛說,雖然自己是因為《集遊法》入獄,但是後來對付陳抗,國家就越來越不用《集遊法》,因為覺得《集遊法》不足以對付社運,他說另外一位入獄50天的工運人士非典勞動工作室的林子文,就是因為「妨害公務」入獄。

而曾因江翠護樹、華光社區兩度入獄的王鐘銘,罪名也都是「妨害公務」,他說,當他在法官、檢察官面前陳述抗爭的原因的時候,他都看到他們面露微笑地聽著,但是心不在焉,因為他們只在意是不是妨害了公務,並不關心抗爭者抗爭的正當性,或者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的問題,每次在法庭一聽到他陳述這些事情的時候,就自動把耳朵關上。

因聲援華光,也是依「妨害公務」在一審被判刑50天的張志綸質疑,目前妨害公務的的構成要件寬鬆,造成檢警隨意濫用的現象;此外,以華光抗爭現場為例,警方本身的執法也有問題,424當天,封街的時間、範圍都倍受質疑,張志綸說,「妨害公務」必須以執行公務者是「依法」執行職務為前提,但是警方行為本身出現違法問題,在司法上,「妨害公務」的構成,根本大成問題。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成員,台灣人權促進會的王曦說,雖然集盟支持目前民進黨《集遊法》的修法方向,但是若修了或廢了《集遊法》,反而是把陳抗者送到惡劣的法制環境裡,這是集盟反對的,因此,王曦說「立法權應該有所作為、檢視所有將集會遊行入罪的法條」。

現場行動劇:諷刺堵上《集遊法》的洞,其他對付陳抗的刑事化條文卻在漏水。(攝影:孫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