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
高教工會至教育部遞交「工會公益董事推薦名單」。(攝影:梁家瑋)
今年(2019)3月,因屏東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未依法提撥公保養老給付、將校產賣出後優先償還董事,教育部依《私立學校法》第25條,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解散永達董事會(教育部新聞稿),若法院裁定,原董事會解散,將由教育部遴選公益董事進駐校園;今天(5/7)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到教育部遞交「工會公益董事推薦名單」,並要求未來公益董事應師生工會過半、確保永達校產歸公,並應追究過去董事會違法責任、補償受害師生。
教育部技職司專委柯今尉出面承諾,遴選公益董事的遴選委員會,至少有一席為工會推薦名單,未來教育部也會與新任董事會溝通,確保校產歸公,至於工會其餘訴求,則應由新任董事會討論。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表示,法院通過聲請解散董事會後,會由教育部選擇公益董事,工會問過多名專家、學者、過去永達師生後,推薦17名董事代表,這些人有些是過去永達教師、學生,有些是南部大學教師等,他們都願意不支薪,且支持未來永達校產歸公,確保永達在重組董事會後能順利回歸公共,校產不會被挪為私人、財團使用。
今年3月前,高教工會批判教育部放任永達移轉資產,卻沒有實質作為:〈永達賣樓 錢還校董 高教工會批教育部無作為〉
陳書涵說,之前永達董事會校產賣出後將6千萬優先償還校董,且未依法提撥退休金,教育部應追究之前董事會的責任;她說,當初永達老師被迫離開,現在可能只有兼職,甚至待業中,學生轉學後也面臨許多問題,如輟學、高額交通費等,這些都是錯誤的退場政策所造成,錯誤政策的後果不應由師生承擔。
前永達教師賴福林說,過去永達在配套不足的情況下停辦,有的學生念3年後,背了五、六十萬學貸,卻只能輟學、未能取得畢業證書,影響未來考試、工作,應給予這些學生合理補償。
柯今尉說,未來遴選委員會至少會有一名工會推薦代表,工會名單也將交給遴選委員會參考,未來選出的董事會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確實達成校產歸公;至於補償永達師生的問題,他說,教師法定權益教育部都有依法保障,學生也有轉到相關學校,若要在這之外另給補償,因未來永達歸公後校產是要歸給地方政府等單位,是否要在那之前另給師生補償,應由新任董事會討論。
法院實質選任亞太董事會的成員:〈法院實質選任 工會代表進亞太董事會〉
去年(2018)11月,苗栗地方法院依據《私校法》第28條,裁定駁回教育部提出的名單,並實質選任苗栗亞太技術學院的董事名單,讓工會與專業團體推薦的董事,得以進入亞太董事會,創下私校退場重要的先例,到了今年3月,教育部終於有實質動作,向法院聲請解散永達董事會,以實質動作回應工會長期以來對永達欠薪、未提撥退休金、移轉資產的批判;未來工會代表進入董事會,也將再創下工會實際參與私校退場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