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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海環差 未回應質疑 環委「聽不下去」決建議退回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黃金海渡假村八度「環現差」會議審查,環團、部落動員反對開發案(攝影:梁家瑋)

今日(3/6),是東海岸黃金海休閒渡假村第8次「環現差」專案小組審查,第7次「環現差」會議(2016/3/10)時,專案小組提出「富山遺址範圍確認」、「原基法適用」、「生態現況調查」等多項疑義,要求開發單位補件再審,但此次會議開發單位多項資料仍未直接回應委員質疑,引發多名委員在會議上直呼「審不下去」、「開發單位專業能力不足」,最終環評專案小組建議,環評大會應將此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

黃金海渡假村開發案位於於台東都蘭灣,鄰近美麗灣與杉原棕櫚渡假村,預計興建500間客房;2000年黃金海通過環評,因3年未開發,2006年開始進行「環現差」審查,至今已召開第八次會議,爭議超過十年;其中爭議最大的包含黃金海渡假村位於富山遺址上方、鄰近部落反對,且有生態方面的諸多疑慮。

針對富山遺址部分,開發單位於上次「環現差」會議時略為變更基地範圍,並於本次會議出示台東縣政府函示,表示台東縣府已召開會議釐清,黃金海已避開富山遺址;但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專員詹壹雯表示,2016年7月新修正的《文資法》第57條已明訂,疑似考古遺址都須送文資會議審查,台東縣府召開的會議並非文資會議,僅是在幫黃金海背書。

關於劃設辦法

2017年,原民會公佈《原住民族土地劃設辦法》,將私人土地排除出「傳統領域」,造成有了《劃設辦法》後,部落反而失去開發的同意權,黃金海渡假村100%屬私人土地,原民會對本案的回應,正反映出這一個問題,參考:〈原民土地劃設辦法公告  反開東海岸開發大門、限縮原民權利?〉、〈《劃設辦法》傷原民 立院怎麼做? 立委:將「實質審查」〉,條目〈杉原灣開發案及其疑慮

開發單位今日亦出具證明,表示依原民會函示,黃金海全區為私有地,依據《傳統領域劃設辦法》,應無《原基法》21條原住民族同意權的適用性問題;今日特別北上參與會議的加路蘭族人痛批,依據原民會網站上的「傳統領域調查結果」,黃金海位於加路蘭傳統領域內,在劃設辦法制定前,黃金海渡假村仍需踐行《原基法》的知情同意權,但《劃設辦法》公布後,反而黃金海不用遵循《原基法》,「根本是滑天下之大稽」。

至於渡假村生態部分的諸多問題,開發單位今日未直接回應環評委員上次審查時提出的各種質疑,引發多名委員大感不滿,甚至直接質疑開發單位專業性;委員鄭明修指出,開發單位海域生態調查結果明顯不足,兩次珊瑚調查比例差異甚大(45%、6.63%),開發單位新的回覆也僅說調查選擇不同,「調查不同你怎麼比較?」 他說,開發單位亦沒有清楚的魚類調查,「是不會做還是不想做,沒有資料環評委員怎麼審?」

環評專案小組認為,開發單位不管在污水排放、海域調查、陸域生態調查都明顯不足,且拖了這麼多年仍未具體回答問題,最終作出決議,大會應依《環評法》第13-1條,將此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若本案大會決議退回,未來開發單位仍可重提「環現差」,但需重跑程序。

環保署綜計處科長溫育勇表示,開發單位在收到此次專案小組會議紀錄三日內,可書面通知環保署,爭取30天補充資料期,屆時相關資料會一同送到環評大會;他說,若大會作出退回決議,未來開發單位重提「環現差」時,本次「環現差」會議做出應補正事項仍應確實補正,才有可能通過「環現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