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0日,桃園新屋大火造成6名消防員殉職;2018年4月28日桃園敬鵬大火又造成6名消防員殉職。兩起事件,引發社會對消防員安全的關注。
- 2018/05/01〈敬鵬大火 消促會籲修法揭露化學品資訊〉
- 2018/05/08〈消防員救火 誰救消防員? 學者體檢制度〉
- 2018/06/03〈敬鵬大火 檢討夠了嗎? 移工、消防、環團跨領域遊行〉
2018年9月,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將訴求匯整為「資訊權」、「退避權」、「調查權」的「生命三權」,並提出《消防法》修正草案,進入到立法院的修法角力。
- 2018/09/18〈杜絕悲劇 基層消防員自提修法〉
在具體的修法內容上,一開始並不符合消促會的期待。同時進入2019年下半年,第9屆立法委員最後一次會期,也面臨到若未完成修法、將屆期不續審的時間壓力。
- 2019/09/17〈搶救消防員立法缺一步 消促會籲速過消防法〉
2019年10月3日,台中大雅大火再造成2名消防員殉職。隨著社會壓力再起,終於促成「生命三權」修法。
- 2019/10/14〈立院今協商消防法 消促會24小時靜坐〉
- 2019/10/14〈再兩條人命 終於推動了! 立院完成協商 消防法本會期可望修成〉
這一波生命三權的《消防法》修法,立法院2019年10月29日三讀、11月13日公布施行。但在內容上,仍有一些不符消促會倡議的內容。
在「資訊權」部分,雖增訂了強化「救災資訊透明」相關條文,但對於違反者,仍只有行政罰緩、並未納入罰責,讓消促會擔心對民間企業威嚇力不足。
在「調查權」部分,增訂了「災害事故調查會」機制,但關於啟動災調會的條件為「重傷或死亡」;而調查會實際運作模式,仍待後續相關子法的訂定與實踐。
在「退避權」部分,只概括性的描述「在救災安全的前題下,採取適當搶救作為」,並未敘明可退避情境與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