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歐碧薇
香港國安法實施滿三周年之際,近期網路上發布一份〈國安法後:香港法律/非法律審查機制〉的匿名研究報告,在台港人團體今(6/30)召開記者會,支持並分享報告內容,表示希望把港府這些未知的制度打破,儘管香港公民運動被迫碎片化與地下化,但並沒有消亡,而是靈活地在國安的紅線之下遊走。
報告以2020年6月至2022年10月間超過兩千則公開新聞條目進行歸納整理,也指出三點未來審查的發展,並透過訪談一位在地人權行動者,整理其長期關注香港公民社發展下,得出對抵抗審查的觀察和建議。
報告提出審查機制的三個分析框架,來自於「政府的法律」、「政府的非法律」、「非政府的非法律」三種手段,及審查機制在五大範疇的作用,包括「新聞媒體界」、「文化、藝術與出版」、「政治表達審查」、「信息流通」、「資金流通」。
在「文化、藝術與出版」方面,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舉例,去年(2022)香港官方「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要求《逃跑的人》導演曾文珍刪除在「總統府凱道前的抗爭場面」,導演拒絕後便取消其在香港電影節的公開播映資格,但該片僅為在台越南移工來台工作及返鄉心路歷程,與香港政治議題的邊都沒沾上,只因有抗爭畫面;香港邊城青年Sky說,去年的「香港人書展」也是原定在銅鑼灣舉辦,但遭到場地方臨時中止租約並要求即時交還場地,只能改為線上及英國同步實體書展。
報告最後指出審查發展趨勢,除了即將發表的《眾籌法》、《假新聞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之外,預期港府還會推動更多及更細緻的法律,追隨中國政府「以法治國」策略,且新法例往往預留大量模糊空間,使公民社會無法以傳統尋求法律意見的方法來去確認運作是否合法。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指出,比方煽動、定義都是由政府定義,不確定的法治概念是最可怕的,是法治的天敵,在國安法裡的「分裂」、「煽動」、「顛覆」、「恐怖活動」、「勾結」,都是沒有定義的,可以說是由當權者或是法官來認定;馮紹天表示,當法律不再有民間的聲音,標準都只由政府而定時,不支持政府者都成為被法律定罪的對象。
施逸翔表示,透過這份報告,可以比較能夠判斷現在的香港局勢,並知道接下來的變化可能是什麼,在行動上也能準確地對港府進行批判,了解風險的界線在哪裡,民間團體之間也能用更安全更可靠的方式進行交流互動。
- 報告全文:〈國安法後:香港法律/非法律審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