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歐碧薇
今(3/6)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內政部等部會首長進行「政府機關學校配合國定假日調整上班上課日機制」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蘇俊榮表示,目前有五個方案在討論,讓補班最多三天,預計五月底前會簽到行政院,依照往例會在六月底前確定明(2024)年度的日曆表。
蘇俊榮表示,未來五年內補班都會在三次以內,到2030年才會再碰到超過三天的補班,目前彈性放假是依據2013年〈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的規定辦理,行之有年。今年(2023)因彈性調整放假,導致補班次數達6次, 各界有所討論,贊成和反對意見兼具,人總就各方意見積極研議可行方案。
重點必讀
關於「連假、補班」議題,及它與變形工時的關係,請參考「工時變形放連假」系列:
- 2023/2/17 〈年節彈性休假是怎麼「變」出來的?〉
- 2023/2/21〈變形工時好好用〉
- 2023/2/21〈政治解決 扭曲工時休假制度〉
- 2023/3/3 〈砍假七年後 各黨立委提法案要「還假」?〉
蘇俊榮指出,目前討論哪些假適用彈性放假,五方案分別為只有小年夜、小年夜加清明連假(兒童節與清明節)、小年夜加中秋加端午、小年夜加清明加中秋加端午或維持現行做法。這幾種方案都可以讓一年補班最多補三次,至於會怎麼修?蘇俊榮說會直接在作業要點裡寫死。
立委賴香伶指出,一般企業彈性部分以8週彈性工時,勞資雙方要何時達成約定、完成核對?前一年就公告能不能視為協商成立?勞動部次長陳明仁表示,公告不能算協商成立,企業應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同意,才算完成8週變形工時的程序,賴香伶追問,若有勞工申訴228和平紀念日彈性放假的補班(2/18)調整,沒有經過勞資會議同意,2月18號出勤是不是要算加倍工資給付?陳明仁表示,這樣就是違反規定,若有接到申訴案件會依法處理。
對於朝野立委提出國定假日提案,蘇俊榮說,國定假日是內政部職權,要尊重內政部,人事總處是處理調整放假日,至於國定假日、例假日那是內政部統整,會尊重內政部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