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時間軸
本文摘要
台北大巨蛋已經走到 BOT 制度的深水區,是一個很好的具體案例,可以討論 BOT 跟「公共目的(像是打棒球)」,以及它為什麼衍生出那麼多弊案這樣的問題;這部影片,透過大巨蛋和更多的案例,來討論 BOT 更根源性的問題。
有一段時間,政府很熱衷推動 BOT,甚至使 BOT 成為一個流行詞彙,在發生許多問題之後,比較沒有那麼常掛在嘴邊,不過近年 BOT 的案例,並沒有減少。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在法律上,屬於「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是政府引入民間財團的資金、技術,進行公共建設,給予其一段時間(譬如說,五十年…)的專營期,藉著這個公共建設獲利,專營期結束後,再還給政府;批評者認為,BOT 制度是政府不願負擔其在公共事務的責任,交給財團,成為商品。
「公共建設」是 BOT 的前提,比較重要的是,大家能不能來討論 BOT 這件事情,譬說,台北101是商場、辦公室、餐廳…這些是公共建設嗎?如果有人認為它是台灣的「地標」呢?這樣是不是公共建設?作為交通樞紐的轉運站是公共建設,但是為了轉運站樓上的商場、餐廳、旅館,而設置在交通繁忙區,造成壅塞的市府轉運站,能不能算是公共建設?
所以,「巨蛋是不是公共建設?」這個答案是不一定的;今年(2022)五、六月,台北市政府委託的研究報告指出2011年大巨蛋的投資執行計劃書,計畫每年會有48場體賽事,但是到了2020年,變成只有10場體育賽事,原本為了球迷遮風避雨的室內球場,變得不能打棒球,大巨蛋因經營財團的利益考量,變得不能打棒球,這不是個案,而是根源性的誘惑。
在追求獲利的目標下,公共建設原本的目的被壓縮掉,理論上這種問題應該要在簽約的時候處理,但大巨蛋的約又簽得疑點重重;更嚴重的問題是,連弊案都可能不是個案,整個 BOT 機制很容易被操作成為弊案滋生的土壤;這個機制有機會讓心懷不軌的人,操作成一個「爽賺、保底、不透明」的開發案。
BOT 通常獨佔了公共資源,像是在貢寮的福容大飯店,它旁邊的福隆沙灘也成為它專屬的遊樂區域,而台北大巨蛋坐擁台北市最精華的東區與信義計劃區之間的商機,不藉著公共建設之名,有哪一個財團,可以得到這樣的條件;或者國道 ETC,沒有任何競爭者,要跑國道的人,就要給遠東集團抽一手。 而高鐵則是「保底」最好的案例,民間投資的 BOT,最後卻由於政府的擔保責任,最後仍由公共資源承擔;而環評、建照都被撤銷的台東杉原海岸美麗灣,最後還要縣政府出6.3億把它買回來,到底簽約、(強調保密原則的)仲裁過程出了什麼問題?這些外界都不知道,則是「不透明」最好的案例。 在這種條件下,有什麼機制可以阻止心懷不軌的人,BOT 這麼好用,就發生在利益驅使下,「公共性」被捏造出來的問題;公共建設的重點在於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去檢視每一個個案,在其中有什麼被捏造、壓縮的公共性,而不是讓政府和財團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