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片時間軸
內容摘要
台北為什麼要興建大巨蛋?網路上有一個流傳很廣的小故事,是1991年11月10號,中華職棒二年總冠軍賽因雨停賽,現場球迷向在場的行政院長郝柏村高喊「我們要巨蛋」,當時台北市已經有興建巨蛋的規劃,台面上的目的,興建巨蛋是為了可以不受天候因素地打棒球。
事實上,體育與國際政治密不可分,1971年台灣退出聯合國,之後被隔絕於國際賽事之外,1981年以「Chinese Taipei」名義重回國際,1989與中國協議「中華台北」的譯名,解決參與賽事問題,之後就積極尋求舉辦大型國際賽事的機會,加上1988年東京大巨蛋啟用,大型室內場館就成為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重要目標。
原本大巨蛋的規劃,是在關渡平原,1960年代末,李登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曾提出在這裡建立「副都心」的構想,也引來了大量的投資客,但關渡平原的開發不成,也讓投資客套牢,1993年,台北市政府預估,興建大巨蛋的經費約70億元,中央還會補助一半,但徵收土地的費用就要多達450億元,全部都要由台北市負擔,這使得是政府因而卻步。
1967年台北市升格,忠孝東路二、三、四段開闢,使得快速增長的都市人口向東移動,1980年,更規劃「信義計劃區」,商業活動逐漸熱絡起來,市政府的眼光,投到了介在台北市東區和信義計劃區中間的松山菸廠這塊地方,具有很高的商業價值。
大巨蛋是體育設施,和商業有什麼關係?這牽涉到一個根本問題,台灣的職棒養不養得起一個大巨蛋?台灣最大的桃園樂天、台中洲際、高雄澄清湖三個球場容納觀眾人數都是兩萬,大巨蛋則是它們的一倍四萬,中華職棒聯盟估計,目前每場球賽進場觀眾人數大概五、六千(滿座率約三成),這樣的職棒市場養得起一個大巨蛋嗎?
陳水扁擔任市長期間,組成「巨蛋催生小組」,做出兩個重要決議,一個是「除體育設施之外,還要有其它的商業設施,以平衡財務」,如果職棒養不起巨蛋,那就塞進其他商業設施,讓商業設施來養巨蛋,此時巨蛋就需要找尋有高度商業潛力的土地。
另外就是「以 BOT 的方式,交由民間企業出資興建,並經營獲利」,政府不用出錢,不需要煩惱預算,經營問題交給以營利為目的的財團手上來經營,這種把「公共目的」和「營利」綁在一起的方式,就產生了各種我們看到大巨蛋的問題,像是未來還打不打棒球啊,演唱會會不會比棒球還多啊?遠雄要的是百貨公司還是巨蛋啊,這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