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孫窮理報導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赴監察院陳情,要求彈劾宜蘭縣勞工處官員。(攝影:梁家瑋)
宜蘭南方澳大橋倒塌造成6名外籍漁工死亡事件餘波盪漾,在事件中,揭露外籍漁工生活狀況的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遭受同時具有仲介身分的漁會理事長打壓,除了召開記者會要求工會總幹事李麗華道歉、更對工會印尼籍漁工身分的理事長施壓辭職,而且過程中,還傳出可能有宜蘭縣勞工處官員協力施壓,逼迫其辭職。
事件的導火線,是民視異言堂於10月12日播出「討海的異鄉人」報導(連結),討論外籍漁工的勞動條件、不合理契約、仲介的層層剝削等,李麗華於報導中指出許多漁工以船為家、船上生活環境差等問題;10月15日,蘇澳區漁會舉行記者會(參考),高喊「反霸凌」,要求李麗華為不當言論道歉,但李麗華認為她的說法都有所本,且不只她一個人舉出實例,要他道歉完全沒道理。
之後,漁會將目標轉向工會理事長,李麗華說,10月17日,他被要求動員印尼漁工向工會抗議;10月18日,在和宜蘭勞工處處長吳志宏「巧遇」對話後,因為擔心影響工作權,表示出辭意,吳志宏隨即表示可以幫忙,並指示隨行助理協助他辭去職務,10月21日漁會理事長蔡源龍將工會理事長找去漁會辦公室,要求他透過鏡頭提出聲明,表明將辭去職務,並將該影片發佈在臉書(連結),供大眾點閱。
在錄完影片後,工會理事長就出海,目前無法聯繫上,不過工會表示,理事長去留應由工會會員大會決議,而非由資方或政府介入、主導。漁會的作為已違反《工會法》,而政府在過程中亦未幫忙勞工與資方抗衡,反而成為幫兇。
在斷橋事件後,曾對媒體表示「把外籍漁工當作自己的子女一樣照顧(參考)」的蔡源龍,除了是蘇澳區漁會的理事長之外,自己經營仲介公司「和氏草」,並且為現任人力仲介協會的副理事長(參考),等於身兼「雇主」與「仲介」兩個組織的頭人,從「引進」到「雇用」漁工,成為一條鞭。
2014年,蔡源龍建議各仲介公司,統一用法定最高價格,向船主收取費用,而這個行為,因為影響市場供需,造成「聯合行為」,被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第14條開罰(參考)。
漁工工會總幹事李麗華。(攝影:梁家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