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知本光電諮商同意投票。(攝影:梁家瑋)
今天(6/1),台東卡大地布部落針對知本光電園區案,進行以「家戶」為單位的諮商同意權投票,最後贊成187票,反對173票,贊成開發案。此開發案涉及部落傳統領域問題,去年(2018)由新加坡韋能能源的子公司盛力能源得標,並於今年(2019)4月23簽約,卡大地布部落族人、鳥會抗爭至今,「諮商同意權」為其在程序上最大的關卡。
關於知本濕地的議題。請參閱:〈知本,關於濕地的三種想像〉
依盛力能源與台東縣府合約內容,開發單位須於6月14日前取得部落同意,而根據《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諮商同意權行使由「家戶代表」決定,須半數以上戶數出席會議才成立,卡大地布部落共557戶,也就是說279戶以上出席始得成會。
原民會綜合規劃處處長王瑞盈表示,因諮商同意部落會議需於15日前發開會通知,若今日流會,就算明日(6/2)廠商馬上發開會通知也會超過6月14日,此次會議是廠商的最後機會。
「家戶代表」原則上為「戶長」,需親自出席,不過《辦法》也規範戶長可「指派」家中另一人為「家戶代表」,此外原民會在5月10日亦發函,指出若戶長無法出席,在原本的「指派」外,可「委託」部落中任一人代表出席;而這引起在今天的投票中,開發商可能以收購「委託書」的方式灌票的爭議。
在今天出席的家戶代表(含指派、委託)共363人,最後投票時,贊成187票,反對173票,廢票1票,其中「委託投票」贊成50票,反對29票,贊成是反對的1.7倍,若不算委託投票的部分,贊成137票,反對144人,反而是反對方獲勝。
王瑞盈表示,《人民團體法》也可委託出席,過去在烏來信賢部落集合式住宅案時,原民會就曾函釋,除了「指派」外亦可「委託」,並非特意針對此次諮商同意投票。他說,諮商同意的「委託」比《人團法》嚴格,被委託人只能是部落族人,且一人只能受一個家戶委託,不能一人代表多人。
今天部落會議在10點正式開始。一開始,開發商就開始談「牛肉」,韋能能源執行董事胡根地表示,盛力能源將於諮商同意後提撥1千萬給部落,正式動工後再提撥1千萬,共2千萬,未來每年至少投入300萬給部落用於公益活動;胡根地說,公司也承諾施工期間優先提供工作機會給部落族人,基層勞工200人以上,專業人員50人以上。
韋能能源表示,公司會在開發範圍內留下傳統領域的必要紀念、傳統足跡,如把寫上卡大地布傳統領域地名的歷史文化碑納入規劃設計,並以母語書寫方式設立歷史文化碑詳細;胡根地說,詳細如何保存會與部落討論。
但民眾發言時,卻對開發單位的承諾不領情;部落壯年團副團長高明智說,知本光電開發案是公司與台東現政府一起踐踏部落、土地,台東縣政府沒有跟部落談自治,就逕行將土地給廠商;部落會議主席林金德說,此開發案開發商要給縣府2億4千萬,要部落同意才意思意思給個2千4百萬,若知本光電開發下去了,鳥類還能生存嗎?
高明智於會後痛批,知本光電開發案是中華民國政府公然依法踐踏原住民,反對方未來將繼續奮戰,不排除將提告。
會議日天氣炎熱,韋能能源於會場外發給扇子、水、餐點。(攝影:梁家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