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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空服員罷工》罷工啟動程序 下個月投票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長榮空服員即將進行罷工。(資料照片,攝影:侯百千)

前情提要

長榮空服員與公司第三次調解破裂,走向罷工:〈調解再破裂 長榮空服員走到罷工大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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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產業、企業、職業工會是什麼:〈台灣的工會型態有哪些?

17號,長榮空服員與資方第三次調解破裂,今天(4/19),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舉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啟動罷工程序。工會秘書長鄭雅菱表示,預計投票期會超過10天,因為涉及場地與相關規劃,預定會在5月投票。包括投票方式、罷工形式等細節,之後會再說明。長榮航空本國籍空服員約4千人,而有約3千人加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長榮空服員要罷工,不過要舉行罷工投票的空服員職業工會的會員,不只是長榮的空服員,《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罷工投票要通過,需要會員「全體過半數同意」,這「會員全體」中的非長榮空服員要如何計算?

以去年(2018)7、8月舉行罷工投票的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為例,當時採取全體會員都投票,華航、長榮的會員使用不同顏色的票,並自我設定「全職業工會,以及要罷工的華航分會會員都超過2分之1同意」的標準,以滿足法定「全體會員」,以及「華航會員」過半數同意的門檻,以避免「長榮機師投票決定華航機師罷工」,這種「外部介入」罷工的疑慮,不過這種方式,仍不能完全避免對罷工投票是否符合法定要件的質疑(參考參考)。

勞動部勞動關系司司長王厚偉說,首先《勞資爭議處理法》並未排除「職業工會」罷工的權力;至於是否會發生職業工會中「與資方有爭議的A公司會員不想罷工、B公司會員卻有人數優勢、投票叫A公司會員罷工」的問題,王厚偉說這是想像中的情境,實際上不可能發生,不想罷工的會員不可能被這樣操縱。

另外罷工票區分顏色,是否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不記名」投票的原則?王厚偉認為,法條中的「不記名」規定,是為了避免個別會員被標記辨識出來,不同顏色的票,並不會違反「不記名」的保護效果。他認為,回歸相關法條的「本意」來看,機師工會罷工投票的模式沒有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