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2016年1月4日,總統蔡英文選前與工鬥團體見面,親口承諾外籍看護工喘息服務(民進黨新聞稿),到了去年(2018)12月1號終於推出,民團卻發現「跟說好的不一樣」,由於申請條件嚴格,目前外籍家庭看護23萬人,照衛福部預估,大約只有約2.8萬人能使用。
依據衛福部2018/11/1公佈、12/1起施行的〈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長照需求第2至第6級(輕、中度失能者),每年給付32,340元,第7、8級(重度失能者),給付48,510元,而「居家喘息服務」全日是毎天6個小時,給付2,310元,半日3小時,給付1,155元,換算下來,輕、中度失能者每年有14個全日、重度失能者每年有21個全日的喘息服務給付。
在新〈基準〉的第8條,仍有「已僱請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不予給付喘息服務」的規定,而這一次衛福部與勞動部共同推動的「擴大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 ,是衛福部以函示(衛部顧字第1071962275A號)公告,開放長照需求第7、8級,且為「獨居」,或「主要照顧者為70歲以上」的個案。
對於這樣的開放規模,婦女新知政策部主任覃玉蓉表示失望,「跟我們一開始講的規模根本是兩回事」,他說,失能程度達到7、8級的,可能喝水、上廁所、肚子餓都要有人、一天24小時都要有人在旁邊,此時,經常有2、3個家人,在某種程度上會跟看護輪班,但這種(與70歲以下家人)通常同住,就不在這次開放的範圍。
現有的服務是否足夠也是一個問題,目前,有需求者向各地方長照中心申請,照管專員評估被照顧者狀況、確定可使用額度後,被照顧者家庭再到各地長照據點依額度申請服務;覃玉蓉說,承接喘息服務的社福團體有沒有足夠的照服員是個問題,如果人手不足,也只能排隊等待。
家庭看護工工會理事黃姿華質疑,政策限定要「重症」、照顧者年紀夠大、獨居,又只給6個小時,「這只是開他玩笑而已」,他認為,符合條件的雇主都會說,「6小時能幹嘛,放1天就不止6小時,重症病人能1小時沒人嗎?」。
另一個問題,則是這樣外籍看護就真的能放到假了嗎?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認為,要真的能放到假,雇主有心讓他放假,如果無心、擔心外籍看護出去認識人、接觸到其他工作、逃跑等,就算符合資格,也可能不會去申請。此外,黃姿華也質疑,「看護是否確實放假」不是審核條件之一,就算居服員到了家裡,雇主也未必會讓看護放假。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周道君表示,福利供給向外延伸,是由優先性的角度去看,合理的看法是家裡失能程度越高,對看護的依賴就越大,所以先處理這一塊,未來再看執行狀況、政府財政 ,看會不會進一步處理;關於6小時是否不夠的問題,周道君說, 重度失能者,還是相對穩定,不像重症病人、醫院加護病房,真的需要24小時有人陪在旁邊。
周道君說, 絕大多數個案把要做的事情想清楚,6個鐘頭是夠用的,他舉例,可以早上、下午各請半日喘息服務,照服員來的6個鐘頭就幫洗澡、簡單備餐、家務整理,下午離開前換尿布,如果沒其他突發狀況,6個鐘頭不會不夠用,重點是如何有效運用全日服務的內容,若真的有些個案需要非常大量的照顧,可以多使用一些額度,若發覺這天6個鐘頭不夠,也許就請9個鐘頭,就是1個全日、1個半日,再不夠,就請2個全日來滿足照顧需求。
關於是否有申請服務,看護卻仍無法放假的情況,周道君說,看護放假是喘息服務的補助要件,若照服員至家中服務時,卻發現看護仍在家裡,這一天的服務金額就是要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