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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最美縣道」要拓寬 環團提訴願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環團批評193縣道拓寬案將「塞爆七星潭」(攝影:梁家瑋)

你知道嗎?

「環境現況差異分析」與「環境差異分析」的差別,在於前者「環境現況」來重看環評,後者卻只進行前、後案比較,請參考條目:〈「環現差」與「環差」

花蓮七星潭邊的「193縣道」是國內最長的縣道,也有全台最美縣道的美稱;1999年交通部公路局代管時,因應產業發展,想要拓寬,通過環評後因經費未核定而沒有動工;花蓮縣政府收回管理權後,2015年重開此案,開始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環評法》第16條之1)」程序,全縣道的「環現差」遭駁回後,縣府卻改分段進行,將有保安林爭議的北段只進行「環境差異分析(《環評法》第16條)審查,此「環差」於今年(2018)4月16日順利過關;今日(6/21),環團對此環評決議向環保署提出訴願。

本案義務律師陳憲政指出,此案1999年通過環評至今未開發,按《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之1,應辦理「環現差」,2015年縣府確實依法提出審查,遭縣環評委員會退回後,卻將此爭議開發案切割為北段、中段、南段分別審查;他說,中段、南段經過市區,較沒爭議,南段已於2016年9月30日通過「環現差」審查,但北段卻僅申請「環差」審查,未依法進行「環現差」。

為何北段只進行環差? 陳憲政說,縣府的解釋是「此案已辦理過環現差」,但2016年通過的「環現差」結論,明確表示通過的僅是「南段」,而非全縣道,若「北段」要開發,依法仍要進行環現差。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黃靖庭指出,「北段」兩側都是保安林,拓寬一定會有影響,4月環評大會上,縣府卻突然將「北段」8公里中的3.369公里,直接改道至保安林西側;義務律師許家華指出,193縣道共21.7公里,大會上的修正讓10分之1(2.17公里)以上道路由「拓寬」改為「新闢」,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應就變更部分重辦環評。

除了程序爭議外,環團亦指出拓寬案不管在資料調查、開發目的上都有疑義;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子琳指出,《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附表七,開發行為環境品質現況調查表)要求環評內容中,不管地面水、地下水調查都應有雨季、旱季資料,但193縣道環差資料卻只有旱季資料,花蓮縣政府為何刻意迴避雨季調查結果?

環保聯盟花蓮分會會長鍾寶珠則表示,拓寬案是一條「開發目的不足」、「經費不足」、「成效不彰」的「三不道路」,最早縣府說拓寬是為疏導交通,發現沒有疏導功能後,又說能改善道路,最後說能救護救災,屢次變更,是否真有拓寬必要性,還是為開路而開路? 鍾寶珠說,花蓮縣政府為此開發,曾申請「生活圈道路(連結)」經費補助,但中央經檢討後已收回,花縣府卻仍執意開路,無疑讓已債台高築的花蓮縣負擔加重。

黃靖庭說,北段道路南側的德燕地區,道路兩側同樣是保安林,也不像北邊能規避,縣府明知如此,仍打算拓寬前後路段讓更多車輛進入;鍾寶珠批評,此設計讓193縣道變成「香腸型」的前寬後窄,將「塞爆七星潭」,更增加兩個危險岔路,完全與變更目的中的「道路安全」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