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環保局長蔡孟裕出面說明確認富駿公司觀測井未「開篩」的後續處理情形。
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環評,今天(4/25)出現重大轉折,高雄市環保局長蔡孟裕確認經過現勘後,開發單位富駿公司的數口觀測井沒有「開篩」,無法呈現地下水的環境資訊,環說書的資料有嚴重問題,他將會在下一次馬頭山案環評審查時,向環委報告,由環委做出決定。
馬頭山環評,居民自己研究出將深入地下二、三十公尺深的觀測井拔出的方法,成功確認富駿觀測井未「開篩」的事實,成扭轉局面的關鍵,請見:〈 來馬頭山,一起玩現勘:和泥岩地的拔河遊戲 〉
高市環保局於4月13、14、23三天,由環評委員會同富駿公司與自救會人員到馬頭山現場會勘,自救會自力開發「拔管」方法,並順利將3支深達20公尺的觀測井PVC管拔出,其中1支確認未「開篩」,另外2支也與環說書記載的「開篩」情形相差甚大,涉及「環說書登載不實」,今天(4/25)自救會動員12台遊覽車,約500人,來到市府前,蔡孟裕當眾確認這個情形。
蔡孟裕說,將在下次環評審查馬頭山案時,先向環委詳實報告沒有「開篩」的情形,不過對於自救會要求直接「撤案」,蔡孟裕表示,主管機關沒有主動撤銷環評的權限,不過,對於自救會過去兩年多來,多次要求,環保局從未同意的「環評開放直播」,蔡孟裕則是爽快地一口答應,連是否開放記名投票,都同意會與開會當天主席溝通。
環評要由環委合議決定,這是制度,根據《環評法》施行細則第43條,環評會議可以做的決議有幾個選項,分別是:通過、有條件通過、進入二階環評、認定不應開發,在接受記者訪問時,蔡孟裕強調,在環評會報告後,「該不准的一定不准」、「大家(環委)不會沒有眼睛」。
「下一次」審馬頭山案的規則與態勢已定,問題是「下一次」是什麼時候?
上一次環評會審查,是3月2號,當天做出「補件再審」的決議(會議結論),目前環保局處於被動的狀態,也就是必須等富駿補件完成,送到環保局之後,才會在環評會議中排審,而今觀測井未「開篩」舉證歷歷,環說書資料已難再採用,除非富駿能提出有效答辯,被環委接受,否則環評會議要通過的機會非常渺茫。
那麼富駿有無可能就不提出補件?讓事情懸在那裡,等到風聲不那麼緊的時候,再提出來?這個時候怎麼辦?蔡孟裕說,也不能一直沒有期限,時間到了會催促富駿,再追問可以等的期限是什麼時候?蔡孟裕回答,大概7、8月,會行文給富駿。
但這還是太被動,環保局有沒有不等富駿補件,在環評會排審的可能?蔡孟裕說,這個部份還要再跟法制單位研究,如果一直拖,在環評會上,以有「新事證」為由,主動排審,「如果法律上可以,我希望今年內做處理」,蔡孟裕說。
【什麼是開篩?】
馬頭山的觀測井是一條口徑1吋的PVC管,插入地下20或30米深,管子頂端和底端封死,要觀測地下水的情形,就需要在管壁上適當的位置挖孔,讓地下水可以流進管子裡,打開地面上的頂端,測量管裡水位的高度,以了解地下水的變化,這些孔,就稱為「篩孔」。
而「開篩」,就是在管子上打洞,可以用鑽子打上一個個圓洞,也可以用鋸子鋸出一條條的縫,能夠讓地下水流進來,如果井沒有「開篩」,水也就不會流進管裡,也不可能從這個觀測井觀測地下水的情形,透過這樣的「井」製作出來的環說書,其可信度也就大有問題。
具體地來說,篩孔應該長這個樣子。(攝影:孫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