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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論壇推都更 自救會報名成功卻遭擋門外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自救會成員拿出報名成功的手機頁面,但仍遭擋門外。(攝影:侯百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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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都更強拆 北市副市長:勢在必行,依法執行不容挑釁

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談都更。(攝影:梁家瑋)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今日(1/12),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台科大建築系共同舉辦《2017台北市都市更新論壇》,希望能蒐集業界執行都更困境,以公私協力方式開創都更未來出路;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在會議上強調,都市更新在當代台北是必須、必要的,它是公共建設的一環;談到永春、內湖合家歡等市府代、強拆的開發案,林欽榮表示,這些強拆都是迫不得已,但也是「勢在必行,依法執行不容挑釁」。

「都市更新有他的正當性,在台北更有必要、必須性」,林欽榮說,都市更新是都市發展公共建設的一環,台北市有老年人、老房子「雙老」,僅管老房子不一定就是問題,但台北58%以上房屋都是四、五層樓老房子,讓老年人用膝蓋爬樓梯到五樓,這是不人道的。他說,台北早就是高齡社會,每1年更增加1%老年人口,台北須為這件事做都更準備,不然「城市一點都沒有人性」。

除了老年因素外,林欽榮也認為都更將帶動經濟發展,他說,更新是經濟火車頭,北市未來5年預估有6500億元的都更投資,這6500億元是實質公共投資,若以涓滴效應來看,產值至少一兆多元。他說,都更是城市帶動內需的一環,全世界最厲害的都市更新發生在1850年巴黎改建,當時首長奧斯曼也是這個邏輯,不只是軍事目的、公共衛生,更有城市經濟的目的。

談到市府過去兩年成果,林欽榮說,去年(2016)台北設立公辦都更專案辦公室,積極推動公辦都更,並頒訂全台第一個《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如果沒有《辦法》,「永春都更也沒有那麼快拆」。他說,母法《都市更新實施條例》36條代拆條例沒明確規定,《辦法》則是提出原則,就是要一步到位、勢在必行。

關於台北未來都更,市府提出改革效能的四大面向及7+1改革要項,改革要項包含「強化政府職能執行代拆」及「提供都更中繼住宅輪替安置」,林欽榮舉永春等案作為例子,指這些案子都斑斑血淚,強拆都是迫不得已的,是「勢在必行,依法執行不容挑釁」。他說,代拆不是最後一里路才代拆,很多案子若進入到全面計畫審定階段,可以先拆;弱勢戶若須都更,須有棲身之地,過程中政府應承諾,先提供公共住宅的安置。

同樣與會的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則說,都更不是只有公部門、私部門,要公私協力,內政部已跟立院達成共識,下個會期重點工作是推動都更相關法治的修正、新訂,希望透過不斷溝通,讓法治更順利,這件事不能延宕,要趕快完成。

今日(4/7),台北市政府舉辦第三次居住正義論壇,聚焦「都更」議題。因事前傳出,市府將於會議中宣告取消都更代/強拆戶數限制,數個都更自救會於會議前先在場外舉行記者會,批評市府政策是政府與建商聯手製造「強拆sop」,並於記者會後欲進入場內發言。不料,已報名參與會議的自救會成員,卻被市府擋在門外,不讓其進入參與會議、發表對都更的看法。

當自救會成員準備入內時,北市府以「座位有限,有報名才能入內」爲由,將其擋在門外,都更處科長江中信也出面表示,希望大家配合主辦單位與場地方,沒有報名不得入內。信義區虎林段都更案受害者李昭玫立刻出示報名成功的手機頁面進行反駁,但仍遭擋,江中信表示,可能報名機制設計不好,有報名但沒成功,這部分可以再檢討。

李昭玫表示,報名會議主要是希望親自告訴市長柯文哲,目前都市更新審議的弊端,他指出,目前都市更新審議會議委員由市長指派,也有專家學者代表、建商代表、建築師代表等相關人士,就是沒有居民代表,居民僅能列席發言三分鐘,內容甚至不能加入會議紀錄,必須要改革這樣的黑箱會議制度。

過去台北市規定代拆須「代拆戶占總戶數10%以下,且戶數5戶以下」,但市府欲取消戶數限制,回歸到《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的三分之二所有權人同意即可;自救會認為,《都更條例》36條「政府代拆」部分必須釋憲,且市府欲取消強拆戶數限制的政策,也必須全面檢討。

李昭玫以上個月遭到強拆,引起社會關注的長安西路都更案為例,指出建商先申請建照將附近同意戶拆除、讓受害者張先生的屋子變成危樓,之後再進行拆除。他說,這些都不是首例,也不是個案,是建商鑽法律漏洞造成的危害,政府應負起責任,為法律設計罰則與配套,但事件迄今已過一個月,修法進度還是無聲無息。

長安西路都更受害者張先生則批評,政府放寬限制,只要三分之二所有權人同意就可以申請代拆,十分不合理,這樣的放寬等於給了建商尚方寶劍,架在都更戶的脖子上;張先生認為,放寬標準僅會圖利建商,而支持或反對都更的居民都應關注此事,因為只要三分之二的所有權人同意,建商就能申請強拆,威脅居民就範,價格籌碼甚至可以壓得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