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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都更強拆 北市副市長:勢在必行,依法執行不容挑釁

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談都更。(攝影:梁家瑋)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今日(1/12),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台科大建築系共同舉辦《2017台北市都市更新論壇》,希望能蒐集業界執行都更困境,以公私協力方式開創都更未來出路;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在會議上強調,都市更新在當代台北是必須、必要的,它是公共建設的一環;談到永春、內湖合家歡等市府代、強拆的開發案,林欽榮表示,這些強拆都是迫不得已,但也是「勢在必行,依法執行不容挑釁」。

「都市更新有他的正當性,在台北更有必要、必須性」,林欽榮說,都市更新是都市發展公共建設的一環,台北市有老年人、老房子「雙老」,僅管老房子不一定就是問題,但台北58%以上房屋都是四、五層樓老房子,讓老年人用膝蓋爬樓梯到五樓,這是不人道的。他說,台北早就是高齡社會,每1年更增加1%老年人口,台北須為這件事做都更準備,不然「城市一點都沒有人性」。

除了老年因素外,林欽榮也認為都更將帶動經濟發展,他說,更新是經濟火車頭,北市未來5年預估有6500億元的都更投資,這6500億元是實質公共投資,若以涓滴效應來看,產值至少一兆多元。他說,都更是城市帶動內需的一環,全世界最厲害的都市更新發生在1850年巴黎改建,當時首長奧斯曼也是這個邏輯,不只是軍事目的、公共衛生,更有城市經濟的目的。

談到市府過去兩年成果,林欽榮說,去年(2016)台北設立公辦都更專案辦公室,積極推動公辦都更,並頒訂全台第一個《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如果沒有《辦法》,「永春都更也沒有那麼快拆」。他說,母法《都市更新實施條例》36條代拆條例沒明確規定,《辦法》則是提出原則,就是要一步到位、勢在必行。

關於台北未來都更,市府提出改革效能的四大面向及7+1改革要項,改革要項包含「強化政府職能執行代拆」及「提供都更中繼住宅輪替安置」,林欽榮舉永春等案作為例子,指這些案子都斑斑血淚,強拆都是迫不得已的,是「勢在必行,依法執行不容挑釁」。他說,代拆不是最後一里路才代拆,很多案子若進入到全面計畫審定階段,可以先拆;弱勢戶若須都更,須有棲身之地,過程中政府應承諾,先提供公共住宅的安置。

同樣與會的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則說,都更不是只有公部門、私部門,要公私協力,內政部已跟立院達成共識,下個會期重點工作是推動都更相關法治的修正、新訂,希望透過不斷溝通,讓法治更順利,這件事不能延宕,要趕快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