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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貿開放中國加工食品是怎麼一回事?

 

條目編輯:孫窮理、梁家瑋

進出口貨品的「關稅」、「配額」或者「管制進口」等措施的依據,是《海關進口稅則》的「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這個分類表總共有1萬多種品項,分為97章、21大類。進出口貨品的品項及分類歸屬,會經常變動,對中國「禁制進口」的貨品,也隨著分類表品項的變動而變動。下表是2015/11/26,「貨品分類表」中,對中國「禁止進口」、「有條件開放」及「開放效目」的統計:

在貨貿談判中,由於中方對我方「貿易正常化」的要求,因此,我方在「動植物產品(1-14章)」、「調製食品(15到24章,也就是「加工食品」)」,以及「工業產品(25到97章)」的堅持程度已經有所差異,經濟部表示,希望貨貿達到「優質化」自貿協議的標準(參考),何謂優質?如果依據WTO《關稅及貿易總協定1994》的標準,希望有90%品項的貨品能夠達到「零關稅」這個水準,目前我國尚禁止近20%品項的中國貨品進口(參考),實難謂「優質」。

因此,在貨貿談判,「禁止進口」的中國農工產品大幅解禁的可能性相當高,假設683項的「動植物產品」因為政治壓力不開放,則合計1,525項「15至97章」的「調製食品」及「工業產品」放的可能性也就大增;2015/11/26,經濟民主聯合召集人賴中強在立法院群賢樓外,以六個半小時朗讀出來的名單,也就是「15到97章」,依據當天的數據,為1,525項「禁止進口」的產品。

「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大分類及各章分佈如下:

  • 【第一類】 活動物;動物產品:1-5章
  • 【第二類】 植物產品:6-14章
  • 【第三類】 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物;調製食用油脂;動植物蠟:15章
  • 【第四類】調製食品;飲料;酒類及醋;菸類及已製菸類代用品:16-24章
  • 【第五類】 礦產品:25-27章
  • 【第六類】 化學或有關工業產品:28-38章
  • 【第七類】 塑膠及其製品;橡膠及其製品:39-40章
  • 【第八類】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製品;鞍具及輓具;旅行用物品、手袋及其類】似容器;動物腸線製品(蠶腸線除外):41-43章
  • 【第九類】 木及木製品;木炭;軟木及軟木製品;草及其他編結材料之編結品;編籃及柳條編結品:44-46章
  • 【第十類】 木漿或其他纖維質材料之紙漿;紙或紙板之廢料及碎料;紙及紙板及其製品:47-49章
  • 【第十一類】 紡織品及紡織製品:50-63章
  • 【第十二類】 鞋、帽、雨傘、遮陽傘、手杖、座凳式手杖、鞭、馬鞭及其零件;已整理之羽毛及其製品;人造花;人髮製品:64-67章
  • 【第十三類】 石料、膠泥、水泥、石棉、雲母或類】似材料之製品;陶瓷產品;玻璃及玻璃器:68-70章
  • 【第十四類】 天然珍珠或養珠、寶石或次寶石、貴金屬、被覆貴金屬之金屬及其製品;仿首飾;鑄幣:71章
  • 【第十五類】 卑金屬及卑金屬製品:72-83章
  • 【第十六類】 機器及機械用具;電機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聲音重放機,電視影像、聲音記錄機及重放機,上述各物之零件及附件:84-85章
  • 【第十七類】 車輛、航空器、船舶及有關運輸設備:86-89章
  • 【第十八類】 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查、精密、內科或外科儀器及器具;鐘錶;樂器;上述物品之零件及附件:90-92章
  • 【第十九類】 武器與彈藥;及其零件與附件:93章
  • 【第二十類】 雜項製品:94-96章
  • 【第二十一類】 藝術品、珍藏品及古董: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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