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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貿談判】開放壓力大 有進展沒談定 年底繼續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台灣與中國貨品貿易協議第12會合談判今天(11/23)結束,晚間我方談判代表再經濟部召開記者會。在中方對我方管制農工產品進口仍有強烈意見,希望我方做到「正常化」的背景下,經濟部工業局局長吳明機表示這一次談判「有一些進展,但是還沒有final」,需要繼續討論,國貿局長楊珍妮說,下一次的談判,將會是在12月中下旬,於台北進行,「希望努力地取得重大進展」。

貨貿談判我方主談代表經濟部國貿局局長楊珍妮。(攝影:孫窮理)

主要障礙:管制中國產品進口的措施

所謂「正常化」,農委會國際處副處長蕭柊瓊指出,台灣在加入WTO的時候,對中國有6百多項農產品,採取管制進口,而中國對我們則採取WTO裡面的「最惠國待遇」原則,所有的產品都可以出口到中國;在談判的過程中,中方最關切的就是對我們目前的管制措施「有一個解決的方案」。

蕭柊瓊說,2010年和中國簽訂ECFA之後,我們農產品出口到中國的值,增加了2.6倍,甚至於在2013年的時候,我們跟中國的逆差變成順差;而這一次我們希望中國可以對於包括像食品加工及畜產品,給更多的優惠項目。不過蕭柊瓊強調,對於中方在這一次,或以前歷次的談判,台灣方面的代表,都很堅定告訴中國,只要跟農民生計、糧食安全有關,都是我們很重要的堅持,將會繼續採取管制措施。

不過,在民間擔憂的農產加工品(調製食品)上,談判代表的說法,顯然沒有對農產品的態度來得堅持,在記者會上,官員並沒有主動提及對農產加工品開放的態度,面對記者的提問,吳明機先是回應「這跟檢疫是同樣的問題」,再被追問之後,由農委會防檢局組長林志鴻回應,食品加工如果涉及農業敏感項目,會盡量爭取不開放,但是,林志鴻也說,「管制」在WTO下,畢竟不是一個正常架構,所以會有相對應的配套措施。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吳明機。(攝影:孫窮理)

工業局:盡力達成「優質」的自貿協定

至於在其他尚有歧見的項目上,在「原產地規則」上,總共有5,052個項目,這一次就有不同意見的308個進行磋商,其中有115項達成了共識,還有193項還有歧見,需要再溝通;此外,在「雙邊防衛措施」上,對於採取措施的通知、救濟機制、調查期限、兩次防衛措施的間隔、措施可以實施多久、可以長多久,以及可以行使補償措施的期限…諸多問題,部份達成共識,部份還有待協商。

吳明機強調,希望這一次貨貿談判,可以達成一個「高品質」的自由貿易協定,不過何謂「高品質」?如果就《關稅暨貿易總協定1994》規範的國際慣例,要求90%貨品達到「零關稅」,但是現在,別說零關稅,限制進口的品項,就早就遠超過10%的比例,若要真的達到WTO的慣例,豈不是要大幅開放?吳明機說,當然沒有辦法完全達到,但是希望能夠「相對優質」。

他說,在貨貿談判中的項目,除了面板之外,全部屬於傳統產業,我方希望中方降低關稅,就是希望這些傳產、特別是中小企業,能夠根留台灣,不需要外移,也可以在台灣生產。不過,吳明機不忘強調,中方對我方待遇「正常化」的關注,我們必須對此提出對案,雙方也需要跟各自產業界做更仔細的研商,「中韓間談FTA,沒有管制項目的問題」,所以談起來比較順利,不過因為我方在農業有這樣的需求,所以只能盡量爭取。

至於談判期間,外界對於「通關便捷化」措施中,「儘可能範圍內48小時放行」多所質疑,楊珍妮特別強調,不應把「通關便捷化」和「食品安全」連結在一起。凡是需要檢驗的措施,像是農委會、防檢局、衛福部…等,關於風險技術管理進行的查驗、海關或者業務主管單位認為需要查驗的項目…這些都不適用48小時便捷通關的協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