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王子豪
台北市政府今天(3/11)舉辦「社子島區段徵收事業計畫公聽會」。社子島自救會反對市府的「區段徵收」,以及公聽會定位不明,在場內爆發推擠衝突。學者則質疑,「區段徵收事業計畫」一詞前所未聞,顯示出社子島區段徵收缺乏公益性與必要性的問題。
長年反對區段徵收制度的政大地政系兼任教授徐世榮表示,這場公聽會的標題「區段徵收事業計畫」前所未見。徐世榮解釋,土地徵收是對人民財產的重大侵害,所以需要嚴格檢視徵收或區徵的「公益性」與「必要性」。例如說政府要蓋一條路,就要提出這條路的事業計畫,並說明這條路的公益性與必要性,才能徵收土地。
徐世榮說,過去政府也常以「都市計畫」作為區段徵收的理由,但在先前竹南大埔的2個判決、以及航空城的1個判決中,法院否定了以都市計畫直接作為區徵的公益性與必要性。
徐世榮表示,從沒看過把「區段徵收」說成事業計畫。徐世榮認為,市府現在想對社子島進行區徵的理由,實際上就仍是都市計畫;只是怕徵收委員會、或法院可能會不認同,所以市府就創造了「區段徵收事業計畫」這個前所未聞的用詞,用來填補社子島區徵缺乏公益性與必要性的問題。但區段徵收具體要進行什麼開發行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誰?市府都無法回答。
台北市土開總隊副總隊長范乾峯則解釋,這場公聽會的理由,是因為與上一次社子島相關的公聽會已距離太久了。范乾峯說,社子島曾在2016年辦理都市計畫公展說明會,超過〈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的「3年內」,所以在今天、以及將在5月,再召開兩場公聽會。
對於公聽會的名稱,范乾峯認為只是用詞問題。范乾峯說,都市計畫的「整體開發」手段,包括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今天的公聽會也可以叫作「社子島整體開發事業計畫公聽會」,只是市府用了更準確的區段徵數一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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