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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失去風場資格? 達德年底趕補件 海審「部分通過」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達德的麗威離岸風場,趕在年底前送件海審會審查,海審會25日先通過了較沒爭議的部分範圍。(攝影:王子豪)

離岸風電第二階段的遴選風場中,位於桃園外海、由達德開發的「麗威風場」在電業籌設許可的進度落後。不只目前還未取得2019年的躉購費率,達德更表示有在年底前通過審查的壓力,否則可能面臨被取消遴選分配容量的問題。12月25日,內政部的海岸管理審議會,先行通過了麗威風場一部分的海岸利用許可,讓麗威風場的計畫向前大跨一步。

依《海岸管理法》第25條第2項,離岸風場需要先取得營建署海岸管理審議會同意通過的「海岸利用許可」後,能源局才能給離岸風場「籌設許可」。在第二階段「遴選」的民間開發風場中,目前只剩麗威風場還沒取得籌設許可。12月18日,達德發函給內政部,表示需要在12月31日前取得籌設許可,否則會喪失遴選資格,目前程序中就只缺海審會的同意。25日,內政部即對此召開海審會審查3530-001

麗威風場在海審會目前遇上兩大難關,一是風場電纜跨越中華電信海纜,二是鄰近桃園機場而有影響雷達、通訊等的疑慮。中華電信有兩條從桃園連接馬祖的海纜:台馬1號線(TM1)與台澎金馬3號線(TPKM3)。中華電信認為海纜被電纜跨越,會有受損、或是損後難以搶修的疑慮,且台灣與馬祖的通訊是國安層級的基礎設施,不同意自己的海纜被跨越。民航局則認為,以桃園機場中心往外半徑10海浬的範圍內,不宜設置風機,至於半徑10海浬外,則需要個案評估。

達德表示,國外有電纜跨越海纜的前例、桃園機場半徑內已有30座陸域風機,認為這些是可以解決的技術性問題。但中華電信、民航局的基本立場,都仍不同意麗威風場的開發,僅表示在全國能源政策下,接受上級院部的指示,在這兩個疑慮上都各請第三方諮詢單位進行研究,作為後續審查依據。但兩個疑慮的報告還沒出來,卻已時近年底,讓達德備感壓力,並希望海審會能先就扣除有中華電信、民航局爭議的部分範圍,先行審查。

海審會最後決議同意這部分通過,通過的範圍,是原東北─西南長條狀的風場,以TPKM3以南,再扣除桃機半徑10海浬的範圍。原本計畫預計設置約42支風機,目前通過的海審會審查,則約佔16支風機範圍3530-002

紅色框線是麗威風場計畫範圍。但因為有跨越中華電信海纜TM1與TPKM3問題,25日提出先審查沒有跨越問題的部分(藍色網格底)。又因民航局飛安疑慮,也先排除了桃園機場半徑10海浬內的範圍(標注R_10 miles的圓弧)。原申請範圍預計有42支風機,25日通過的部分,約佔16支風機範圍。(來源:達德)

達德表示,後續會待第三方單位的報告出爐,完成剩餘部分的審查、或是進行變更。不過部分通過的海岸利用許可,可以申請電業籌設許可嗎?能源局電力組組長吳志偉僅表示,目前正在處理中。

麗威也因為還沒有電業籌設許可,是目前唯一還沒和台電簽下躉購契約的遴選離岸風場。遴選風場適用的躉購費率,依簽約年度而不同,費率每年都會調降,因此風場都會希望能及早與台電完成簽約。在2019年最後幾天,麗威還有機會爭取2019年的躉購費率嗎?台電表示,尚未收到麗威風場的申請;達德董事長王雲怡表示,達德和台灣都是第一次經驗這些事情,目前也在諮詢相關法律意見。

不過王雲怡認為,能源局表示躉購費率以公式計算,而公式中主要參數是設置成本;而既然風場們都是在同時間規劃、並申請遴選配額,大家當時競爭時採用的成本背景是相同的,卻因為「簽約年度」不同而有不同費率,邏輯上怪怪的。王雲怡認為,離岸風電的躉購費率不應該調降;或者同為遴選的風場,都應該適用相同的費率才對。

註解
  1. 依《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第29條第2項表示,應該在2019/12/31前取得籌設許可。不過要逾期12個月,分配到的容量才會失效,而且也有第5項申請期限展延的程序。麗威風場如果沒有在今年底通過海審、取得籌設許可,是否就會失去遴選資格?能源局對此沒有回應。

  2. 「42支」、「16支」為先期粗估的風機數量。隨著所選擇的風機規模大小、定案確切的點位,風機支數有變動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