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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外送員保險 勞動部:擬修法規範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針對食物外送平台的問題,立委邀請各界召開公聽會。(攝影:王子豪)

前情提要

台北市宣布將訂定「自治條例」,不區分契約性質是「雇傭」或者「承攬」,強制要求食物外送員加保:〈不管你雇傭還是承攬 北市擬規範食物外送

立法委員林靜儀、鍾孔炤今天(11/5)針對食物平台外送員的議題,召開公聽會。對外送員缺乏「保險」保障的問題,職安署副署長李柏昌表示,目前多數的外送員被認定為「僱傭關係」,平台需要幫外送員投保勞保;至於屬「承攬」的人,昨天(11/4)部長許銘春指示,研擬在現行勞動法規如《勞基法》或《職安法》中加入條文,要求事業單位也需要對個人承攬的人員提供其他保險的保障。

執業律師王碩表示,他為了瞭解外送員的工作性質,先前自己做了一段時間的外送員。王碩說,一般是透過是否有「指揮監督」、「人格、經濟、組織」三個「從屬性」來判斷是否為「僱傭關係」,實務上雖然很難一口斷定「有」或「沒有」,但他在外送員與平台的關係上,確實觀察到許多符合僱傭關係的「特徵」。

王碩說,例如規定服裝要穿長褲、包腳鞋;外送員間互相有檢舉制度,檢舉人可獲得積分、被檢舉人則會被扣積分;每個月會統計件數的績效,會影響到排班,績效好的人可以優先排班、可以挑好的時段、只排1小時的班等,績效低的人則每次都要排大約4小時的班;致於排班期間如果沒有上線外送,雖然平台沒有明文規定懲處的規則,但未出勤比例過高,就會收到暫時停權的警告信。

另外外送員每張單子,都需要聽從公司調度員派單的指示;而王碩工作的平台也有「禁止去其它平台接單」的規定,涉及到「經濟從屬性」。此外,王碩表示平台派單機制不透明,但仍感覺得到時常調整變動,這潛藏了外送員原本培養習慣的工作模式,會被平台單方面變動的問題。

桃園市外送平台從業人員職業工會顧問吳昭儒介紹,工會在上個月中舉行成立大會,相關成立書件已送至勞動局審查。吳昭儒表示,職業工會除了可以讓外送員投保勞保以外,也計畫在勞保以外,以團保的方式讓外送員可以加保意外險。除了保險的功能以外,吳昭儒也希望未來工會能代表外送員向平台進行協商或團體協約。

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李健鴻則認為問題不一定會在「僱傭」與「承攬」間打轉而已,並舉一個清潔平台業者的例子,被認定為僱傭關係後,卻改與清潔員成立「居間契約」(仲介、介紹人)。未來平台業者會採取的方式,仍有很多的可能。

此外李健鴻也出一些擔憂,表示在僱傭關係還有疑義的情況下,目前看到各地方政府以鼓勵外送員參加既有的相關職業工會,及推動成立新的職業工會。李健鴻說,外送員若要加入既有相關職業工會,需要留意該工會章程是否符合外送員實際工作內容,否則之後可能會發生勞保局審查不過的問題;此外,李健鴻也呼籲地方政府仍需妥適審查工會發起人與能力,避免有心人趁亂成立只收錢不做事的工會。

職安署副署長李柏昌表示,10月進行過一次以確認僱傭為目的的專案勞檢,之後等僱傭承攬認定的標準出來後,會再會同地方勞動局進行一次嚴謹的專案勞檢,以符合全國的一致性。勞動部先前已公布行政指導性質的《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之後也預計會再修訂《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把安全裝備的部分更明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