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擬定食物外送員安全規範 勞動部:承攬雇傭實質認定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攝影:孫窮理

近年「食物外送」服務興起,外送員在市區穿梭送餐,所生職災問題,也浮上檯面,勞動部計畫在9月底訂定《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且於8月29日邀集國內11家食物外送平台業者召開會議,未來預計將交通安全、熱危害(中暑)等規範寫入《指引》中,作為行政指導。

28號與會的業者包括 Uber Eats、foodpanda、Lalamove(啦啦快送)、foodomo、Deliveroo(戶戶送)、有無快送(yo-woo)、台灣麥當勞、必勝客、肯德基、拿坡里披薩及炸雞、達美樂披薩等11家業者,皆承諾未來「颱風天不送餐」,只要地方政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就會停止外送作業。

而這些業者中,Uber Eats、foodpanda、與 Lalamove 等外送平台,就與外送員之間,簽訂「承攬」契約,被認為缺乏《勞基法》及勞保等相關勞動保障。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安全組長李文進指出,外送員與平台業者之間關係,還是要看其在實質上是否有實際指揮、監督的情形(如是否要求時間內送達餐點、穿制服等),是「承攬」還是「雇傭」,不是業者說了算,已發函要求各家業者提供與外送員簽訂的契約以及相關資料,並在兩週內回覆,之後將再調查外送員實際工作情形,進行個案事實認定,釐清外送員與各平台業者關係。

李文進表示,《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未來將供業者作為行政指導,而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51條,無論平台業者與外送員是「承攬」還是「雇傭」,業者皆有義務採取必要預防措施,如建立工作守則與教育訓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