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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空服員罷工》長榮拒「禁秋後算帳條款」 罷工繼續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長榮航空拒絕承諾昨天(6/28)董事長林寶水與工會代表協商的「禁秋後算帳」等條款;原本接受資方條件,簽訂團協後結束罷工的空服員職業工會,宣布繼續罷工。(攝影:王子豪)

前情提要

經過28號晚上到今天下午的投票後,工會已決議接受昨天下午長榮提出的方案,簽訂團體協約後結束罷工。〈長榮空服員罷工》一夜投票 工會共決接受長榮方案、簽團協後停止罷工

長榮空服員罷工第10天,經會員意向投票後,工會決議以資方方案為基礎,往上進行協商。但今天(6/29)在第1項「禁止秋後算帳」就談不攏,宣告談判破裂,罷工繼續。工會表示,將重整旗鼓,下次協商將在7月2日。

工會今日下午宣布願意前往桃園市勞動局,以簽定團體協約為前題與長榮進行協商,協商基礎為長榮昨日提出的方案。長榮昨天提出的方案,與過去提出的差異不大,會員中也有不滿意而希望繼續罷工的會員,但在工會幹部表示,希望保護工會、讓會員安全回家的情況下,接受工會的決定。也因此,工會將「禁止秋後算帳」列為第1優先談判項目。

工會理事廖以勤說明今天在勞動局的情況表示,今天一進桃園市勞動局,發現長榮出席的最高層級只到空服本部副總陸玉娟就覺得很奇怪,在工會交出「禁止秋後算帳」的具體條文後,勞資雙方被各自帶進小房間,由官員居中傳話,但最後公司竟然說,沒有得到授權談論工會提出的條件。長榮會後新聞稿表示,不同意工會提出的禁秋後算帳條件,並表示涉及違反公司管理規則的行為,仍會依相關規定處理。

廖以勤說,公司不只擺爛不回應工會提出的「禁秋後算帳」條件,其至要求工會簽下之後「罷工前30日告知罷工糾察線設置時間、地點、方式」的罷工預告條款。

針對「禁止秋後算帳」,工會具體提出參與罷工會員之權益需回復至罷工前狀態;會員資格以及參與罷工有所疑義時,以工會認定為主;公司要同意開放GPM(group meeting)工會宣傳時間,每場30分鐘;公司不得對參與本次罷工之所有工會、工會會員、幹部以及協助人員為法律追訴及求償;公司有經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者,公司同意遵從裁決結果,不再進行後續救濟程序;兩造同意遵守團體協約法第23條之和平義務等5項內容。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5條第2項、《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4款等,公司不能對參與罷工的勞工進行不利對待。但秋後算帳的形式之一,就是公司把勞工的行為認定在罷工外,而不受法律保障。因此工會提出「罷工認定以工會為主」,長榮空服員罷工至今,具體要保護的對象,至少包括高雄的組員、以及在6/20下午4點前報到,但在4點後加入罷工的18名空服員等。

若公司對會員的懲處,工會認為是在針對工會、或是報復罷工等,可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而以華航空服員為例,即使勞動部認定公司的行為是不當勞動行為,公司仍會以提出訴願、行政訴訟等手段持續追殺,也因此工會這次也提出「經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認定構成後,公司不得進行後續救濟程序」。

而長榮在罷工前發出的公告,表示將針對罷工的空服員暫停年終獎金與調薪,並取消優待機票等員工福利,工會也提出「會員權益回復罷工前狀態」,要求公司不得針對參與罷工的會員削減福利。此外工會也要求公司例行GPM時間內,撥出30分鐘給工會作宣傳。在公司同意上述條件下,工會同意依《團體協約法》第23條,約定一定期間內不再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