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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移出歐盟黃牌 國際環團:漁工剝削問題未改善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歐盟解除台灣「黃牌」,農委會6/27召開記者會。(攝影:侯百千)

你知道嗎?

歐盟實施《捕魚追溯條例》,重視漁產品的可追溯性,並對不能有效打擊「IUU捕魚行為」的國家進行審查與管制,試圖阻止來自非法漁船或不合作船籍國的產品進入歐盟市場:〈歐盟給出的黃牌與台灣的IUU捕魚行為〉。

關於「歐盟黃牌」與「漁工人權」的關連,請參閱:〈歐盟黃牌拿不掉 漁工人權議題備受關注

歐盟執委會6/27決議,將台灣從「黃牌」名單移除,台灣自2015年10月1日遭歐盟列入打擊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UU)非法捕魚漁業不合作國家「黃牌」名單;同時,環保團體環境正義基金會(Environmental Justice Foundation,EJF)也針對漁工人權問題發出聲明,認為解除黃牌的並未同時考慮漁船上的人權問題,過去EJF的調查仍不斷發現台灣遠洋漁船違反遠洋漁業法,以及剝削漁工人權的行為。

對此歐洲經貿辦事處處長馬澤璉表示,歐盟未來將在台歐盟人權諮商架構下,持續與台灣政府共同促進漁業勞工的勞動條件,並持續進行對話,確保漁工的人權、勞動條件都可以朝向更好的方向,是歐盟與台灣政府共同的願景。

漁業署署長黃鴻燕則表示,雖然「漁工人權」並非這次「黃牌」議題所關注的範圍,但人權議題也是政府的努力方向,現在已經持續推動「保證金」制度(要求台灣遠洋漁船繳納保證金給主管機關),以及對不符合法令的漁船祭出高額罰款,希望可以保障遠洋漁工的權利,這些都是政府目前努力的方向。

而針對台灣脫離黃牌名單的原因,馬澤璉表示,台灣之所以可以解除黃牌,是因為歐盟認知到台灣過去三年半來,對打擊非法捕魚做出的努力,因此決議解除黃牌。

農委會表示,過去在黃牌名單內時,貿易商可能會擔心採購台灣漁獲物之後,未來隨時會進入「紅牌名單」,導致漁獲無法輸銷歐盟,現在被解除「黃牌」,意味著台灣的漁業管理機制和水產品,已獲得歐盟認同,國際貿易商將可更安心採購水產品。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進一步解釋,為脫離「黃牌名單」,政府首先是制定「遠洋漁業三法3247-001」,來規範改善台灣漁船IUU非法捕魚行為,再來就是具體執行,但漁業署祭出高額罰款的同時,許多漁民也會因此反彈,也是政府的挑戰之一。陳吉仲認為,這次台灣可以解除「黃牌」的關鍵,就是「執行」面的改善,不僅用新的監控系統,將台灣1,200多艘遠洋漁船全面控管,更積極與漁民溝通,可以配合法規。

馬澤璉說,他見證了台灣改善漁業法規、使用新的管控工具,以及提高於產品的可追溯性的各種努力,而他認為,今天的黃牌解除並非終點,反而是台灣實踐海洋永續發展承諾的起點。

註解
  1. 遠洋漁業三法為:《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及《漁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