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聚焦電業法》一個修法,各自表述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

【如何實現公共性】

同樣是強調「電力自由化」,張智傑與王塗發要達成「低環境衝擊」的方法,其實並非透過自由市場,而是藉著國家的介入:利用《溫減法》或能源稅等機制,使各種發電可以「反映真實成本」,將外部成本內部化,在計入這些成本之後,再透過「自由競爭」,淘汰高耗能的發電方式;而對王京明來說,環境價值等「公共性」與「自由化」區分得很清楚,其重點也在「自由化」,而將《溫減法》等機制,當作政府政策介入的外部條件。

對台電的李鴻洲來說,倍受其他人抨擊的「壟斷」才是實踐「穩定供電」這一個公共性的基礎。同時掌握電力網與發電廠的國營公司,從上到下的調度能力,才能達成這個任務;而淘汰高污染的發電方式,則遠不及「穩定供電」的價值,甚至並不在「公共性」的內涵裡。而在親身踐行小型社區發電的洪輝祥,對於「市場」和「國家」則都抱著戒慎恐懼的態度。

【對台電分拆的看法】

政院版草案相當重要的變革,就是將台電分拆,對此,必須執行國家意志的李鴻洲沒有辦法表達反對的意見,但是從他對私營發電業「低買高賣」、疏於供電不易地區的開發,等擔憂裡面,可以看出,他仍相信,一個高度集中,具有全面調度能力的國營公司是必要的;除了李鴻洲之外,其餘四位,對「台電分拆」則是表達期待的,不過重點各有不同。

張智傑的重點放在分拆之後的三個部份,所構成的交易關係,希望藉此建立透明化交易的機制,王塗發的重點則放在特別是民生用電消費者的「選擇」,也就是電的「商品性格」上面,而王京明所期待的「競爭」,則是篤信自由市場理性的信條,洪輝祥則希望打破壟斷之後,能夠創造在地、小型發電方式發展的可能。

【關於電價問題】

電價的穩定,也是李鴻洲「穩定供電」的一環,他認為在電價問題上,不可放任其發展,這一點與王京明的看法是針鋒相對的,王京明的讓市場「自由競爭」,與李鴻洲說的「放任」,只是措辭上的問題,這也反映了兩人迥異的價值判斷。洪輝祥認為目前的電價太低,這是從大型電力設施壓低成本,造成友善環境的小型發電設備難以競爭的角度來說,至於張智傑與王塗發,則是在「(由國家介入)反映真實成本」的前提下,回到自由市場的機制解決。

【再生能源的發展】

雖然在電價「競爭(放任)」的觀點上南轅北轍,但是對再生能源的發展的態度,李鴻洲或王京明則都不是太在意,而在意再生能源發展的張智傑及王塗發兩人,與洪輝祥看到的東西,也有很大的不同,張、王希望透過政策調整後,創造再生能源的市場競爭力,但是在同樣是再生能源產業裡,也有大型與小型的差異,洪輝祥對於目前官商體系下,大型再生能源發展對社區、小型再生能源發展的擠壓,採取強烈批判的態度,這未必是「調整後的市場機制」所可以回應的問題。

點圖放大

【溫減法與能源稅等機制】

對於會影響「穩定供電」的《溫減法》等調整高耗能發電業成本與發電量的機制,李鴻洲採取反對的態度,而王京明則是「政府想做也可以做」,態度顯得消極,而這對張智傑與王塗發來說,這些甚至比《電業法》的修法更重要,是與《電業法》修法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而《溫減法》等機制上路,調整了高耗能發電方式,使它們「反映真實成本」之後,有助於整體再生能源發展,小型、社區的再生能源為其中的一種型態,也或可獲得發展機會,這當然也是洪輝祥所主張的,但並未如張、王,在他們的思考架構裡,放在核心的位置。

【小結與提問】

在一般的認知裡,卻經常以「自由化」來描述《電業法》的修法,以引入市場機制,改變國營事業的壟斷,作為解方;但有趣的現象是,看起來位在兩個端點的王京明與李鴻洲,對於市場能否實現如張智傑、王塗發,或者洪輝祥所想要彰顯的價值,並不抱持肯定的態度,這些價值的實現,恰好是國家利用《溫減法》等政策工具(要求反映「真實成本」、要求透明化…)來達成的。

也就是說,我們很難把眼前意圖透過修法,實現進步價值這件事,稱之為「電業自由化」。至於台電的分拆,看來似乎勢在必行,但是,將一切之惡推給台電,是不是就真的能解決問題?從李鴻洲的訪談裡,我們的確看到,如「淘汰高耗能發電」、「大力推動再生能源」…等被認為進步的價值,並不在他的核心思考裡。

但是,作為國營事業的台電,其權力與意志是來自於國家,國家不進步,台電也難以進步,而國家不進步,即使沒有台電,又如何能期待它可以打造並執行具有進步價值的政策工具?更嚴重的是,一旦政策工具失效,市場的惡湧現出來,國家也將難以控制,我們現在可以把罪過歸咎於台電這隻巨獸,到時,又將歸咎於誰呢?這些問題,我們將在後面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