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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助理全納勞保 高教工會:應全面廢除「學習型」助理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前情提要

4/30,學生團體與高教工會才剛去教育部,當時教育部對「學習型」、「勞僱型」助理的分界,還沒有鬆口,才經過一週的時間,政策轉了彎:〈「學習型」變「獎助生」 大學助理還是等嘸勞健保

教育部昨日(5/9)宣布,未來「教學助理」不再區分「學習型」與「勞僱型」,一律納勞健保,經費由教育部負擔,預計一年投入2億5千萬元經費補助勞健保,最快8月1日或明年(2019)1月1日起推動,不過,在「研究助理」方面,目前則未有全面納勞保、確認僱傭關係的計劃。勞團認為,研究助理有提供勞務,就應該是僱傭關係,所謂「學習型」、「勞雇型」的分野,應該全面廢除。

所謂「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 TA)」,工作內容為協助課程進行庶務工作;至於「研究助理」則為為執行研究計畫所聘僱的研究人員。在教育部宣布「教學助理」全部都為「勞雇關係」後,「學習型研究助理」成為最沒有保障的一群。

目前擔任「學習型教學助理」的政大學生林奕志認為,「教學助理」工作樣態相對單純,「研究助理」工作卻非常雜,執行計畫時還可能有一定的危險性,例如出田野、實驗室做實驗,過去幾乎每年都有發生實驗室或田野意外,導致助理受傷甚至喪命,這時有沒有被加保勞保以及被承認勞雇關係,決定了助理能不能拿到職災給付,影響真的非常大。

「研究助理」的薪資,經常來自於科技部等政府機關的研究計劃補助,台大工會前秘書長林凱衡指出,理論上「研究助理」納保並不是問題,老師可在向科技部申請研究補助的時候,將助理勞健保費算進去,但在實務上,無心的老師還是不會去做,教育部也沒有推廣,造成還是有許多「學習型研究助理」。

2015年教育部將兼任助理分為「學習型」與「勞雇型」,學習型不用保勞健保,勞雇型則要依法納保;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執行秘書高詩雯說,許多老師、學校傾向用最省事的方式,直接要學生簽「學習型」,理工科老師在不太理解這議題的情況下,幾乎都簽「學習型」,如工會有一位理事為理工科老師,因瞭解此議題才給學生簽「勞雇型」助理,但他系上其他人全都是「學習型」。

高詩雯說,教育部應該完全廢除「學習型」、「勞雇型」的分流制度,不應該繼續留有漏洞跟後門,不然如果未來教育部預算縮編,「教學助理」可能還是會全部回到「學習型」;在所有的學校助理中,「工讀生」、「行政助理」最難說有「學習」性質,不過,高詩雯說,雖然勞動部聲稱所有工讀生都已是「勞雇型」,但仍有學校要求他們簽「學習型助理」,如有學校的游泳池救生員就被要求擔任「學習型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