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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惡修 工會保護收傘 勞團絕食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勞基法》休惡!裁決會不公!林美珠下台!」 今日(11/20),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新海瓦斯工會等勞團至勞動部發起269小時絕食行動。勞團痛批在個別勞動條件、集體勞動權益上,勞動部全面失守,大幅鬆綁的《勞基法》修正案讓台灣勞動條件後退30年,號稱「工會保護傘」的裁決制度亦無法保障工會,勞動部長林美珠應下台;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從今日上午10點起,展開269小時的絕食抗爭,其他勞工將輪流陪同絕食。

全國關廠連線成員毛振飛說,他是台灣第一代工人,經歷過台灣從沒有《勞基法》到有《勞基法》的時代,1984年8月1日前,台灣工人日夜加班工作、幾乎無法休息,最後被美國逼得訂下《勞基法》,但政府現在的修法,就是再把法修回1984年以前沒有法的時代,而當一個勞動部長選擇妥協,勞動部無法維護勞工權益的時候,「林美珠真該下台」。

除了要求林美珠為《勞基法》修惡下台外,勞團更強調,原本作為工會保護傘的裁決制度越來越無法保障工人,如部分委員態度偏頗、無法體察勞資關係、對「工會活動」限縮解釋等,勞動部應改革裁決制度;宜蘭縣產業總工會秘書長陳姳臻說,有些裁決委員以非常僵固的方式解釋法條,解雇算不當勞動行為,但其他打壓行為就不承認,陳姳臻認為,勞動部應對不適任的裁決委員進行撤換。

勞團舉出四個代表案例,新海瓦斯工會副理事長袁月嬌遭資方調職,後公司以不願接受調動為由解雇袁月嬌,進行裁決時,裁決委員認定解雇違法,但調動職位卻非打壓工會;除了新海外,台鐵、科慕、空服員職業工會遠航的裁決,裁決會的結果都對工會較不利,而勞團絕食的269小時,就是代表201個被懲處的台鐵工人、17名遭解僱的遠航工人、科慕工會理事長洪天寶遭砍的40%績效獎金,以及新海瓦斯工會後續提的11個裁決案。

除撤換不適任委員外,勞團更訴求增設裁決委員,並增設專業調查人員;預計絕食269小時的林佳瑋說,目前委員人數太少,裁決案數量又太多,委員無法每個案子都精確處理,必須擴充人力,不然委員永遠用很少時間審案子,審出來也不會好;她說,現在裁決會連決定書都須委員親自撰寫,委員無法花更多時間在事實釐清,應仿照訴願委員會、性平委員會,有專門人員幫委員進行調查、撰寫決定書,委員可專心在釐清事件、評判,若有不足再由調查人員詳細調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