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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觀迫遷》「管束」七小時 用哪條法警方不說 拆完之前堅不放人

焦點事件記者陳品存報導

警察拒絕回答問題,聲援者被「管束」卻問不出依據。(攝影:陳品存)。

前情提要

大觀迫遷》同意戶今開拆 現場嚴重衝突 多名學生掛彩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大觀社區同意戶今開拆,現場持續衝突。(攝影:侯百千)

退輔會在今日(4/10)對板橋大觀社區進行第一波拆除作業。昨日(4/9)拆除機具就位,並陸續移除水電設備,警方今早便開始架起封鎖線,準備九點開始拆除已同意拆遷的點交戶,而自救會於昨晚舉辦晚會守夜至清晨,訴求退輔會在承諾不危及居民財產與安全前,不得進行拆除作業。

9點開始拆除時,自救會居民、聲援學生和警方發生衝突,四名聲援學生與一位居民被壓制上束帶,移至警備車上管束。12時40分,警方與聲援學生在巷內爆發衝突,起因是工程人員意圖拆除房屋時,同時要求清空周遭房屋,房屋內的學生與警方爆發衝突,優勢警力將學生手腳束帶綑綁,然後壓制在地,學生頭部、手腳明顯流血掛彩。受壓制的學生不斷哭喊「不要再壓了」、「我投降」,警方事後則表示「是因為學生不斷反抗」。

據了解,從早上到現在,共「保護管束」了12名學生,目前都在警備車上,聲援者已聯絡法扶律師處理。

目前大觀社區共有49戶未同意拆除、21戶同意拆除並已點交,今日退輔會預計拆除其中9間點交戶;而退輔會日前計畫更顯示,要在6月結束前夷平大觀社區所有房屋。

大觀居民林珈羽說,當地仍有許多居民居住,建築都是共牆結構,拆除工程將對居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他不同意退輔會蠻橫的行為;林珈羽指出,退輔會急著拆除的行為,就是意圖蠶食鯨吞掉大觀社區,在目前還未有安置方案前,應求持續與居民協商。

由於同意拆除點交戶和不同意戶的房屋互相交錯,共用牆面,若動工很可能會造成損害,在今日現場拆除其中一間點交戶的作業中,就造成隔壁未同意戶居民林先生的房屋受損,明顯被開了一個大洞,讓林先生當場跳腳,在現場質問現場工程人員責任;林先生說,在開拆前他就不斷詢問現場警方、榮家與工程公司人員,若是傷害到他的房屋誰要負責?但現場沒人給他答案,僅是不斷踢皮球。

1978年即在大觀社區經營檳榔攤的居民黃世進表示,今天進行拆除作業的點交戶,僅相隔他兩戶,很擔心下一間就輪到他們,且今天施工時工程人員未經通知就直接斷電,也不知何時會復電,「生意怎麼做?」

退伍軍人、在當地居住近五十年的戚先生氣憤的表示,政府未曾給出安置方案,現在就直接動工,若房屋被破壞,屆時居民將無家可歸,政府應趕快想辦法,否則居民該怎麼辦?

(-更新時間-14:50)

下午2時許,退輔會今日預定拆除的房屋已拆除完畢,警方以「保護管束的原因已消滅」為由,將12名學生釋放,12名學生頭部、手腳都有不同程度的掛彩。

大觀社區同意戶今開拆。(攝影:侯百千)

居民、聲援學生灑冥紙抗議。(攝影:侯百千)

居民綁上的布條,希望退輔會不會拆大觀。(攝影:侯百千)

大觀社區同意戶今開拆,現場持續衝突。(攝影:侯百千)

大觀社區同意戶今開拆,現場持續衝突。(攝影:侯百千)

大觀社區同意戶今開拆,現場持續衝突。(攝影:侯百千)

至下午2時許,大觀社區今日預定拆除的房屋皆拆除完畢。(攝影:侯百千)

大觀社區發生什麼事?

枋橋西╱何地棲》大觀路社區的故事:聚合

板橋榮家旁,大觀路二段上超過50年的老社區,即將面臨被強拆的命運(攝影:宋小海)。

焦點事件記者林靖豪報導

日本時代的「枋橋城」與浮洲(圖片來源:1905年台灣堡圖)。

這張照片攝於1070年代,「婦聯一村」遷移後,未遷走的居民,在大觀路社區重建家園(照片提供:戚本忠)。

浮洲位在板橋的西南邊,兩側被大漢溪及其支流楠仔溝環繞,地形就像溪中間的一個島,故名之。

向西,過大漢溪是樹林、新莊,向東,過楠仔溝,則是過去「枋橋城」的城內,也就是今日板橋的市中心。從清代到日本,浮洲的產業都以農業為主,特別是種植甘蔗,板橋財閥林本源家族成立的林本源製糖會社,曾經在浮洲興建過小型糖廠收購甘蔗。

1901年,日本政府將縱貫鐵路的路線從三重、新莊,轉走板橋、浮洲地區,並在板橋設置車站,帶動板橋市街的繁榮發展,不過,市區的發展並沒有擴張到浮洲。從清代到日治,雖然僅隔著一條楠仔溝,這裡一直未跟上板橋市中心的發展,沒有成為都市的一部份…

我們要說的故事,便發生在板橋的這個邊緣地帶。

大觀事件

「這一戶過去住的是我們的老里長,他是外省老兵,人非常好,社區的人有什麼事,他都會出面幫忙,另外這一戶住著一個單身老兵,他走了之後,鄰居們把他的靈位移到中和圓通寺,我們一家人每年都會去那裡祭拜他。」

板橋復興里第三鄰鄰長戚本忠帶著我們走進板橋大觀路二段大馬路旁的社區小巷裡,沿著小巷一戶一戶地向我們介紹社區居民的故事。

「我們這裡從前是婦聯一村的福利中心,賣很多東西,非常熱鬧。」

戚本忠就像一部走動的社區史,社區家戶的大小事都記錄在他的腦海中,這也顯示了在這個僅有44戶的社區中,居民們的日常生活是非常緊密相連在一起的。

小巷走到盡頭是一道紅磚牆,牆邊有一片由居民種植的盆栽組成的小小花園,植物茂盛地向上生長,就像纏繞磚牆生長的藤蔓,牆後緊鄰一棟五層樓高的純白公寓建築,嶄新的模樣,與社區裡的低矮舊平房形成強烈的對比。

「那是今年(2016)才剛重新啟用的板橋榮民之家,馬英九還親自參加剪綵儀式」,戚本忠繼續向我們介紹,板橋榮家成立於1968年,佔地4.62公頃,由行政院退輔會管理,6年前榮家啟動改建工程,將原本居住在裡面的榮民暫時安置到三峽、新竹、桃園等地的榮家,改建工程因包商倒閉、履約爭議等問題一再延宕,直到今年才完成,當初搬走的1千多位榮民,已經有7百多位過世,還能健康地搬回板橋的,只剩約1、2百人。

榮民回來了,但榮家外已經存在超過50年的老社區,卻即將要被拆除。

戚本忠與80幾歲的母親,被迫要離開他們住了幾乎一輩子的家。2010年開始,板橋榮家旁的居民因「侵占」國有土地的爭議,陸續被行政院退輔會提起拆屋還地、賠償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結果全數敗訴。10月7號,是社區居民點交房屋或自行拆屋的最後期限,在這之後,仍留在社區的居民們,隨時可能收到法院的強拆令;當地居民將這起強拆案稱為「大觀事件」。

而「大觀事件」土地爭議的整個過程,其實緊緊扣著板橋浮洲地區與整個板橋的發展史…

浮洲的發展與婦聯一村

使浮洲地區開始走上現代化、都市化發展的關鍵事件,是1957年時,國民黨撤退來台後成立的婦聯會,在浮洲建造當時台北最大,共600戶的示範眷村「婦聯一村」。

婦聯會,全名「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由蔣宋美齡在1950年時成立,婦聯會的宗旨是「團結全國婦女以照顧軍眷,使其前線將士無後顧之憂而能專心抗敵」,而婦聯會在戰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透過從進口貨物中課徵的「勞軍捐」,在全台灣各地建造眷村,從1957年到1992年,婦聯會總共在全台建造了176個眷村,共5萬多戶,約佔全台眷村的5分之1。

婦聯一村再加上後續幾個眷村的進駐,使得浮洲地區的人口數大增,因此政府在這個時期,開始在浮洲興建基礎建設,包含設立中山實小、華僑中學、國立藝術學校(今台藝大),以及將日本時代曾經開設過的浮洲停車場轉為浮洲車站等,這些建設,成為日後浮洲發展的基礎,目前新北市的都市計畫中,就因眷村與學校,將浮洲定位為板橋的文教區,並在浮洲設置許多藝文園區。

戚本忠在家中回憶當年婦聯一村福利中心的盛況(攝影:宋小海)。

婦聯一村福利中心的形成

婦聯一村,是婦聯會建立的第一個眷村,具有模範的意義,蔣宋美齡希望將它打造成一個生活機能完整的眷村,不過當時浮洲還沒有熱絡的市場供應軍眷的各種所需,因此在婦聯一村當中,也設立了大禮堂、診療所、牛奶供應站、遺眷工廠、福利中心等設施。

其中婦聯一村的福利中心,可以說是眷村購買生活物資最重要的地方,婦聯會當年以共同投資的方式對外招商,如果要進福利中心做生意,需要繳交2,500元的投資費用給婦聯會,每個月再另交60元的租金,就可以在這裡做生意與居住,福利中心的設置,吸引了許多戰後來台隻身一人,沒有被分配到眷舍的退伍軍人投入。

戚本忠的爸爸,就是在這個時候,來到婦聯一村。戚爸爸在國民黨撤退來台時,與在中國的家人失散,一個人來到台灣,因為沒有眷屬,分配不到眷舍,單身一人在新竹生活,得知婦聯一村招商的消息,戚爸爸將工作積蓄拿來付投資費用,在福利中心賣雞肉生活,也在這裡娶妻生子,就此落地生根。

「這一塊,是我爸爸以前賣雞肉的地方,後面是我舅舅賣豬肉的地方,再旁邊是我媽媽以前賣菜的地方,以前生意非常好」,戚本忠在自家客廳,回憶當年福利中心熱鬧的樣子,「隔壁是賣牛肉麵的,他們家的牛肉麵是附近最好吃的!」。

照片中低矮的房子,是最早期的福利中心的建築,因為浮洲地區水患議題,當地曾墊高土地,只剩這棟老房子還在原本的高度(攝影:宋小海)。

婦聯撤村,被留下來的福利中心

不過,婦聯一村的榮景不長,1963年9月,超級強烈颱風葛樂禮襲台,當時台北縣災情最慘重的地方,就是浮洲的婦聯一村、二村,眷村被水患摧毀,婦聯會將住戶撤遷到全台各地的其他眷村,僅僅6年的時間,這個號稱全台北最現代化的眷村就消失了。不過,婦聯會雖然把眷村遷走,卻沒有遷走福利中心的居民,沒有其他地方可以去的福利中心居民們,在原地重建、修補家園,繼續做生意。

1970年代,板橋的工業開始快速發展,吸引來自全台各地的移民到板橋工作,浮洲成為許多城鄉移民的居住地,越來越多的新房子建了起來,不過,浮洲地區也出現許多新的、更大的市場,取代了婦聯一村福利中心的市場。而福利中心這個被留下來的聚落,在一些原居民搬走後,開始有些城鄉移民搬入,不同背景的居民在此共同生活,這個聚落見證了浮洲整個都市化的過程,直到2010年,行政院退輔會對居民提起拆屋還地訴訟,50年的老社區,即將面臨被剷除的命運。

究竟「大觀事件」的土地是怎麼變成國有土地的呢?為什麼國有土地爭議存在了50年卻未能解決?而退輔會又為什麼在近幾年開始對居民興訟?「大觀事件」的後續,請看本系列的下篇:〈枋橋西╱何地棲》大觀路社區的故事:離散

社區中有些房子已經交由退輔會查封,剩下的房子,也面臨強拆的命運(攝影:宋小海)。

 

枋橋西╱何地棲》大觀路社區的故事:離散

在大觀社區背後聳立起來的板橋榮家新大樓(攝影:宋小海)。

焦點事件記者陳品存報導

散佈全台的16所榮民之家,是行政院退輔會轄下負責榮民老年安養的單位,1968年設址於大觀路二段旁的板橋榮家,8年前送走1,200個老榮民,斥資7億,翻新舊建物,卻因工程延宕,直至今年初才剪綵正式啟用,新建物800個床位,最後卻因老榮民逐漸凋零,不願重返等原因,僅召回不到200個人。

除了榮家建物園區所在地外,板橋榮家還擁有其周邊大觀事件社區土地管轄權,近日正以強硬手段清空比它更早存在於此的社區居民,引起爭議,這50年來板橋榮家做了什麼?未來要做什麼?

榮家接管土地,從未管過居民

1949年國民政府在國共內戰失利後,敗退到台灣,帶來了大量軍人及其眷屬,雖然蔣介石當年喊著「一年準備、二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口號卻沒有真正實現,1952年起,退輔會陸續設立榮民之家及其他榮民工作機構,以解決大量來台的軍人工作、安身問題。

 

1985年道路拓寬,給予居民拆遷補償。

居民1993年提出土地申購。

1968年板橋榮家設立於大觀路二段旁,這塊地在婦聯一村遷村後,由婦聯會轉給陸軍總部所有,並在1974年正式接管,變成國有地,但緊鄰著眷村的福利中心與菜市場的居民還留著,板橋榮家進駐並成為土地的管理者,並沒有對居民做任何處置,一道圍牆隔開了榮家與社區,或許深知這個他們比榮家更早落腳於此,或許是上級沒有指示,直到1985年大觀路道路拓寬時,居民領了拆遷補償費,將房舍退後2公尺重建,榮家當時的官員也是許可的。

1993年居民開始提出申購腳下的土地。1995年,退輔會曾在立法院壓力下,要收回土地,但在召開「私人使用國有公用土地協調會」後,會議紀錄中寫道,由於居民所居住的土地是榮家沒有使用的範圍,所以榮家不處置,只要居民可以提出1970年以前的水電、居住證明,依照國有財產局規定,理論上申購土地是沒有問題的,居民提交了文件,但榮家官員每2年就換一次,沒有善盡職責,後來卻沒有繼續辦理居民申購業務,也沒有再明確表示此地可否申購,這一拖又是數年過去。

浮洲地區都市計畫,用不到的土地變成社福用地

時間一晃來到2002年,新北市政府通過浮洲地區都市計畫,將榮家所管的這一整塊地,變成了社福用地。這裡出現了一個轉折,就是社區土地在原本榮家說未使用的狀況下,沒有公共用途,但在都市計畫變更成社服用地以後,轉換成了有公用目的之用地,但這個計畫的通過居民渾然不知,榮家到此時都未對居民進行清查造冊,當然也沒有任何的規劃與通知。

都市計畫社福用地。

2008年板橋榮家因建物年久失修,配合社福用地規劃,斥資7億重新建造安養大樓,將原來住著的1,200多位老榮民向各縣市安置出去後,啟動了工程,原定2013年底完工,卻歷經兩任包商接連出現財務問題、破產,導致工程延宕,直到2016年初才終於正式啟用,嶄新的大樓設置了800個床位,老榮民卻因為日漸凋零,或是不願重返,回住者竟不到200個人。

興訟討地,作何用途? 

榮家蓋新大樓的同時,也開始著手討回周邊土地。2010年,榮家依據財政部所訂定之《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未依程序先與居民協商,就將社區居民分為6批,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拆屋還地、返還5年不當得利,並在2014年訴訟完畢、定讞,居民全部敗訴,他們萬萬沒有想到會遭到提告,就算翻出文件,證明榮家曾說過不處置這塊沒使用的土地,也為時已晚,請託時任立委吳清池與榮家溝通,但榮家以訴訟已經定讞,不執行則有瀆職之嫌,堅持執行到底。

今年5月榮家向居民強制執行收取不當得利,平均每戶需賠40萬元,除非繳清,否則帳戶被凍結,按月扣錢,不動產也被查封,到了9月則是陸續寄出公告,要求在10月7日之前,居民自行拆屋還地。

首批被告居民湯家梅回憶,收到法院通知時,無法理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到鄰居家串門詢問,大家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最後糊裡糊塗地就以敗訴定讞了。湯阿姨是原居於此的榮民配偶,1995年從大陸嫁過來,幾年前先生過世,她繼續居住於此,今年5月,法院強制執行要她返還不當得利,將她帳戶裡為數不多的人民幣與台幣全數凍結,甚至她工作的單位收到執行通知,突然解僱了她,造成她目前只能接零星的清潔工作來維持生活,面對將來的強拆,也不知道該搬到哪裡去。

而同為首批被告的鄰長戚本忠,2010年被告時,榮家並沒有通知居民如何繳交不當得利,也沒有窗口,直到今年開始強制執行,已經歷時7年,除了當年提告時往前追繳5年不當得利,還要加上這7年的土地使用補償金,戚本忠認為因為榮家一直怠惰處置,至今累積起來得繳87萬元,幾乎翻倍,相當於收取他12年的不當得利,得知自己名下的不動產遭到查封的那天,正在工作的他幾乎昏厥。

剛出社會沒有多久的黃炳勛、黃婉妮兄妹,突然欠債20幾萬,1991年父母轉手購買屋子,也得到當時板橋市公所的見證與認可,也打算未來承購土地,卻未料現在必須拆屋還地,積極地與財政部、退輔會、榮家溝通卻總是得不到正面回應。

在訴訟壓力下,已有數戶居民點交房屋,離開家園。(攝影:宋小海)。

關於未來

板橋榮家持續回召當年被安置到外地的榮民,到10月份總共入住了近300床可以自理生活者,目前正在進行無法自理、需要照護者的入住工作,以及審核各方送來的入住申請,預計將會填滿剩下的空房,並正在對榮家的整體設施進行功能調整,發展可以服務殘病榮民的養護大樓、失智園區,營造高齡友善環境,以符合長照設施標準等各種規劃目標,但這整個規劃,卻跳過了旁邊這個因為歷史而留下來的聚落,既然是作為公用,卻忽略了以完整計劃向居民說明與協商,不顧他們的居住需求而以訴訟方式驅趕。

自拆期限過後,不久的將來,榮家也許就要在家戶的門上貼上強拆令,在嶄新而充滿光輝前景的榮家反襯之下,大觀路社區的未來,愈加幽暗未明。

居民掛出反強拆、反迫遷的布條。(攝影:宋小海)。

「我們不受訪」。面對記者追問,板橋分局員警如此回答。3名大觀社區聲援者今(4/20)一早就被警方「管束」在警備車內,到今日拆除作業結束前,警方表態絕不放人,當記者深問法源依據及其理由,最終得到這樣的一句話。

今早大觀社區再拆3戶同意戶,聲援者以肉身阻擋,表達反對強拆、合理安置之訴求,引起激烈衝突。警察再度用「管束」方式,將3名聲援者人身自由限制在警備車內,3人分別是大觀自救會成員鄭仲皓、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聲援者林晉陽,法扶律師直至下午2時許,仍嘗試說服警察放人,但警察只回答今日拆除結束(下午5點)之前,不會放人。

現場聲援者吳俊奇表示,今早與上次強拆他都在場,警察用束帶直接將人反手綁起,沒有給任何理由,就把人抓起來,說是「管束」,且一管束就是7、8個小時。

相關條目

《警察職權行使法》 「管束」之規定

警察職權行使法》是規範警察依法行使職權,以保障人民權益,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而制定的法律。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

一、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  、身體之危險。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
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
警察為前項管束,應於危險或危害結束時終止管束,管束時間最長不得逾24小時;並應即時以適當方法通知或交由其家屬或其他關係人,或適當之機關(構)或人員保護。
警察依第一項規定為管束時,得檢查受管束人之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
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
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
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迫遷現場,警察常以《警職法》作為逮捕聲援者之依據,但現場聲援者行為是否構成管束要件,全由警察說了算,且警方經查使用之塑膠束帶是否為「經核定之戒具」,不得而知,《警職法》成為警察在迫遷現場處理聲援者的慣用工具,是否有濫用之虞,極具爭議。

至於是什麼樣的行為可以管束,記者追問現場指揮的板橋副分局長陳忠慧,抓人並關到現在的法源依據、理由是什麼,陳忠慧只說,我們會統一再說明,再問何時說明,陳忠慧閉口不答。一旁員警說,「警察職權行使法,你自己去查」,再問警職法內細分好幾條,是什麼行為構成哪一條的執法理由,警察改口「我們不受訪」。

為何說不出聲援者的什麼行為構成了管束要件,就可以把人關起來長達7小時或以上? 我們該問的是,警察如此使用「警察職權行使法」,是否有濫用之虞?

而在大觀今早拆屋同時,居民代表黃炳勛前往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與會,會中退輔會、內政部、財政部、國產署、新北市政府各部會與大觀住戶列席,黃炳勛依然再提,在之前人權兩公約結論性意見中提到過的,直到國內迫遷相關法令立法之前,立即停止一切強拆,以及大觀一直主張之「原屋續住、合理安置」之訴求。

但退輔會態度依然強硬,表示目前依法能怎麼做就怎麼做,6月拆光大觀勢在必行。而「原屋續住方案」,新北市政府一直認為有「技術性問題」,因為榮家建築之容積率及建蔽率之限制,地號無法分割,但黃炳勛指出,這個說詞應該要提出報告給居民,說明其不可能原因。

合理安置方面,居民訴求若無法原地續住,也要能依照其生活條件跟需求得到安置,但依目前國產署的《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僅有具有社福資格居民可被安置,國產署僅表示還在修該原則,使其適用所有被迫遷戶,但始終不鬆口承諾能溯及既往。

在居住人權未被實現之前,抗爭現場不斷出現聲援者毫無理由、頭緒便被警察輕易「管束」,而後續警察放人也不會實質法辦,以至於聲援者言論在現場直接被扼殺,進一步限縮了言論自由之界線,迫遷現場看不到蔡英文掛在嘴邊的人權,只有眼睜睜看人被管束,卻束手無策的無奈。

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被捕。(圖片來源:大觀事件自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