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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核廢遷到哪? 環團:無人島不切實際、應優先考量地方意願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民間核廢論壇要求政府提出核廢遷出蘭嶼時間表。(攝影:侯百千)

本週六(3/11)即是今年廢核大遊行,今日(3/7),全國廢核平台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正視去年(2016)全台各地核廢論壇的結論,積極面對核廢處理問題、展開社會對話。關於蘭嶼核廢遷出爭議,環團在記者會上指出,運至無人島方案不切實際,至於核廢遷回原場或是其他地區,都應將地方意願列為最優先考量,不是政府、台電單方說了算。

日前媒體報導,台電有意在金門、澎湖、基隆等縣市內四座無人島上建造核廢料處理場,以解決核廢遷出蘭嶼的問題。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指出,無人島作為核廢料貯存廠,不僅國外未曾見成功案例,離島供電與人力等費用也是天文數字,根本不切實際,卻被台電拿來當成方案。她說,過去選址政策中,候選地區經常是資源弱勢,且用電較少的地區,地區人口密度高低變成唯一要素,加深了社會不正義,無人島等選項不應成為核廢的擋箭牌。

崔愫欣表示,政府首先要做的,是承認過去政策錯誤,讓因核廢受傷的居民獲得道歉與賠償,而後在未來決策過程中,真正納入公眾意見,其中核電廠、核廢貯存場的地方居民是最重要的利害關係人。崔愫欣強調,核廢料的遷出或遷入,除了專業科學對環境評估外,同時也要與地方溝通,地方意願應列為最優先的考量條件,無論是遷回原廠或是其他地區,都不是政府和台電單方面說了算。

台電目前計畫將核廢料「運回原廠」,也就是台灣本島的核電廠,對此,住在核電廠周遭、代表北海岸居民的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執行長郭慶霖則質疑,「核廢料不是居民生的,核電廠也不是居民種的,在核電廠周遭的居民是否有義務為台灣承擔所有的傷害?」 他說,蘭嶼居民等待核廢料遷出已久,希望立即遷出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他同樣認為應該遷出,但如果運回原產地,只是讓政府繼續擺爛,如過去蘭嶼一放三十年,堆積在核電廠內並非解決辦法。

郭慶霖表示,核廢處置應包含工程、大氣、地質學等跨領域獨立專責組織,以跨領域的客觀標準,進行公開透明的討論,而非一兩位專家就決定核廢處置,這樣既不道德又危險。他說,台灣核電廠興建時並未訂定選址辦法,各核電廠都面臨著斷層、海嘯的風險,核廢運回原廠同樣有危險,未來核電各廠也都將一一除役,屆時核廢料該如何處置,政府應想辦法處理。

全國廢核平台去年三月至十月在全台各地舉辦「民間核廢論壇」,共有北海岸、屏東、恆春、高雄、台南、蘭嶼、台東、NGO等八場,對於蘭嶼核廢料問題,論壇中提出政府應該承諾「核廢遷出時程表」,立法明確時程以及遷出機制,政府也應將核廢料放在蘭嶼的錯誤政策提出道歉,並放入歷史課本與教育課綱中,並且註明事件中受害的族群;今年311遊行當天,蘭嶼核廢青年聯盟也將會在遊行過程中靜坐,要求政府提出核廢料遷出具體時間表。

【蘭嶼核廢論壇意見】

  1. 蘭嶼核廢料遷出與選址脫鉤。
  2. 政府須做出承諾,提出“核廢遷出具體時間表”,包括立法具體時程與遷出機制。
  3. 成立蘭嶼核廢遷出委員會,專案決定蘭嶼核廢料事宜,委員會中蘭嶼在地居民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二。
  4. 政府應正式為核廢料放在蘭嶼的錯誤政策,向蘭嶼人道歉。
  5. 將此錯誤政策放入歷史紀錄以及教育課綱中,並且註明事件中受迫害的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