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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設辦法》傷原民 立院怎麼做? 立委:將「實質審查」

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中)在記者會上表示,《劃設版法》將實質審查。(攝影:梁家瑋)

為抗議原民會2月14日公告、將讓原住民族痛失百萬公頃傳統領域的《原住民族土地劃設辦法》,原民夜宿凱道,到今日(3/3)已邁入第9天,政府至今仍無回應。今日,多名立委與原民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再次強調《劃設辦法》的缺失,立委高潞·以用也在記者會上表示,當《劃設辦法》送入立院備查時,時代力量黨團將提案,讓《劃設辦法》進入內政委員會實質審查。

依我國行政法規,若行政機關意圖新增、修改法律,須由立院審議,但若是法規命令,公告就算生效,後送立院備查即可,若委員有意見,能提案要求實質審查;前年(2015),勞動部意圖透過直接修改《勞基法施行細則》,砍七天國定假日,民進黨黨團書記長陳亭妃承諾勞團,將此案「送實質審查」,才造成後續先是社福衛環委員會「不予備查」《施行細則》,「救回」七天假,民進黨再用修改《勞基法》的方式,再次砍掉七天假。

《劃設辦法》跟《勞基法施行細則》相同,都是僅須由立院「備查」的法規命令;時代力量立委、阿美族的高潞·以用表示,《劃設辦法》已侵害到《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條、第21條,對傳統領域的解釋方式,當《劃設辦法》送至立院備查時,時代力量黨團會把辦法拉下來,送到內政委員會實質審查。她也呼籲,雖然立院可依照《行政程序法》監督,但原民會應承認錯誤,自己修改自己的辦法。

國民黨立委、阿美族的鄭天財補充,只要有一個黨團表示意見,法規命令就會送到內政委員會審查,實質審查有兩種結果,一種是通過,另一種是不予備查、原民會須重新修正,這部分要看內政委員會委員的態度,目前內政委員會民進黨佔多數,所以重點是民進黨立委的態度。

鄭天財說,前年立院三讀通過《原基法》修正,授權原民會訂定《劃設辦法》,之後原民會花了一年研擬草案、到各縣市召開公聽會,去年8月,總統蔡英文道歉後,原民會正式預告《劃設辦法》,此預告版本中,傳統領域並沒有僅限於公有土地,但《劃設辦法》2月14日正式公告,卻將私有土地排除掉,據了解是行政院政務委員的介入,才讓最終版本變成這樣,「難道在去年8月前,原民會工作團隊這麼長的時間,他們都誤解《原基法》21條嗎!」

特別來聲援的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說,有些人認為將私有地劃入傳統領域,是對私人財產的侵犯,這種說法乍看合理,「但自己的房子、土地,做所有事情都可以嗎?」 他舉例,開發有環評制度、農地不能隨便蓋農舍、私人土地上的古蹟,同樣不能隨便拆除,林昶佐說,今天土地在傳統領域內,當然要受到部落知情同意權的規範,而不是環保、文資、農業政策,都可以規範私人怎麼處理財產,但碰到原住民議題就轉彎。

高潞·以用說,從台東最北邊,成功鎮滿地富的開發,一直往南到都蘭彎的黃金海、棕櫚濱海度假村,最大開發案有26公頃,裡面很多都是私有土地開發,《劃設辦法》公告後,連鎖反應將造成花東地區土地大量流失。她說,蔡英文跟原民道歉,說原住民從過去到現在,受到非常多不公平的事情,「但現在原民會用一個《劃設辦法》,讓我們土地體無完膚、遍體鱗傷,《劃設辦法》公告後,連鎖效應就是開發會一直在我們土地上發生,到時候我們原住民族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