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選址條件,基於《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禁置地區之範圍及認定標準》,採負面表列方式,排除特定斷層與地質條件、地球化學條件、水文條件、人口密度條件、其他依法不得開發地區後,2010年,選址小組將台東縣達仁鄉的「南田村」以及金門縣烏坵鄉的「小坵村」公告為「潛在場址」;2012年,進一步將這兩個地點公告為「建議候選場址」。
根據經濟部2011年公佈的《建議候選場址遴選報告》,考量此二場址的社經因素(土地、人口、產業等)、環境因素(天然資源、生態環境等)、工程技術因素(地質環境、核廢料接收港條件等),認定為「工程技術可行,環境可接受且對當地社經發展有助益」,將其列為建議候選場址。
不過,至目前為止,這兩個方案仍窒礙難行,2013年江宜樺任行政院長時曾表示:「(此二場址的可行性)現在已經是不可能的。」詳情請參見條目「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選址」。
達仁鄉與烏坵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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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經濟部2011年《建議候選場址遴選報告》;製表:謝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