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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倍券

要把「振興三倍券」捐給我們,有兩種方式:

  1. 綁定信用卡:在線上綁定信用卡的時候,可以如上/右圖那樣,選擇「愛心捐贈」,我們的官方立案名稱是「台灣焦點通訊社」,愛心碼是1968。用這種方式,在你用所綁定的信用卡消費達3千元時,得到政府回饋的2千元,就會匯進我們的帳戶。
  2. 面交或寄送實體券:直接面交實體的消費券,或者到中華郵政,用現金袋,以掛號寄到台北郵政84-606號信箱,我們(有統編的單位)拿到實體三倍券之後,就可以直接把券像錢一樣,存進我們的帳戶。

以上兩種方式,我們一樣都會開立可以抵稅的收據。

好,捐三倍券給我們就那麼簡單,下面,是屬於一些碎碎唸之類的,如果你就是想捐三倍券給我們,我們也會收,也可以不用往下看。

第一個問題是,用信用卡捐款給我們,算在3千的額度裡嗎?

答案是不算。

比較一下實體和信用卡的「3千」性質是不大一樣的,實體券是你的1千塊,加上政府給你的2千塊,讓你去消費,而信用卡則是你自己消費了3千,政府獎勵你2千。

但,「線上捐款」被列入「禁用」範圍,產生信用卡的3千消費,和實體的3千消費,效果不一樣,替代方案就是你可以把政府獎勵的2千拿來捐款。

不過這種線上設定的方式,卻也產生了你必須把2千全部捐給一個單位,而不能分散,或者只捐2百、5百…等情形;同時,由於線上捐款不能算進信用卡消費3千的額度,即使綁定了現在月定捐的信用卡,這些每月定期捐款,同樣不能算在3千的額度裡。

第二個問題是,實體捐款的方式划算嗎?如果不討論「面交」,根據中華郵政的運送規則,貨幣是不能寄送的,如果要寄,需要用現金袋,已報值的方式寄送,我們向中華郵政詢問的結果,是三倍券也需要用這種方式。

用現金袋寄,就一定是「掛號」,除了掛號郵件的價格外,還要加上現金袋的錢,以及一筆「報值費」,1千元以下14元,1千元以上每增加1千元還要多9元。也就是說,你要寄2百元給我們要花上25元普通掛號郵件+2元現金袋+14元報值費,共41元,而如果是3千元,就要再加18元,變成59元。

這大概是已知的捐款方式裡,成本最高、手續也最複雜的一種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