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王子豪
台電石門抽蓄水力發電計畫,今天(1/4)在環保署環評第一次專案小組審查。環委雖然要求補件再審,但大致上都支持這項計畫;甚至有委員忍不住詢問「都要蓋了,為什麼不蓋大一點」?台電回應,是受到石門水庫既有下池容量的限制。
石門水庫抽蓄水力發電計畫(圖:台電環評簡報)。
「抽蓄水力」透過「上池」和「下池」的運作,可以在電力充足的時候,把水抽到上面存放;用電需求高的時候,再放水發電。抽蓄水力常被比喻作一顆大電池,且水力發電機組,有快速起停的應變能力,被視為能有效提高光電等其它再生能源穩定度的設施。
石門水庫,現在已經有上池與下池,也已有一座90MW的石門發電機組(非抽蓄水力)。石門抽蓄計畫,將在現有的上池與下池間,新增一條引水隧道、及兩組共47MW的發電機組,預計2033年12月完工。由於不用再另外興建阻攔水的壩堰體;且石門水庫現在是觀光景點,已有不少人為活動與開發,引水隧道及抽蓄電廠的設置地點,是次生林、停車場等。因此現在打算要新增抽蓄機組,被認為對環境生態影響的程度,會相對輕微很多。
不過水庫週遭的生態資源仍然是豐富的,尤其水庫旁有樹、水庫中有魚,猛禽類動物是比較被關注的部分。環委張學文建議,台電應盡量避免在鳥類生殖期,4月到7月間的晚間施工。
環委李錫堤則表示,該區位於新店斷層擾動帶,呼籲台電要在現在這個規劃時期,盡量強化鑽採資料、釐清斷層地質類型,以免後續不必要的麻煩,尤其要避免危害到水庫既有結構物的安全。
環委們大致都認同石門抽蓄計畫的必要性,甚至有委員忍不住反問,「都要蓋了,為什麼不蓋大一點?」。環評法規明訂,50MW以上的水力發電廠,就要進行二階環評註釋,因此有環委懷疑,台電是否刻意壓低規模?也有委員隨即接話,表示台電已經做了不短時間的環境調查、且興建期也要很久,就算真的進行二階環評,對整體時程的影響也不會太大,希望這不要是台電考量小規模的原因。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9條附表二,「水力發電廠,裝置或累積裝置容量五萬瓩以上」者,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台電則解釋,石門抽蓄計畫的規模,實際上是受限於下池的大小。抽蓄水力一個重要的運作機制,是要在電源充足時,把水從下池抽到上池存放。石門水庫上池有效庫容約2億噸,但下池僅有約270萬噸;且在抽蓄電廠旁,石門水庫已有營運中的石門發電機組90MW。如果增設太大的機組、發電放流水太多,下池也留不住,就失去抽蓄機組的意義。
台電表示,石門抽蓄機組初步規劃的操作模式,會在每天早上9點到下午1點,光電發電量高的時期,把水從下池往上池抽蓄。並在晚上6點到10點,放水發電,供應夜間尖峰的用電需求。
台灣現有約4,600MW的水力發電機組,其中有兩座、共2,600MW是抽蓄水力電廠,都在日月潭。規模只有47MW的石門抽蓄,可能會是第三座。台電表示,現在另有在大甲溪、及牡丹水庫的抽蓄水力計畫,規模就會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