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歐碧薇
今年(2021)6月,香港政府凍結香港《蘋果日報》資產,導致6月21號停刊,9月份,其母公司壹傳媒(Next Digital)宣佈將進行財產清算參考,之後由香港財政司向香港法院提出清算聲請,而台灣《蘋果日報》為壹傳媒投資的香港《蘋果日報》於台灣設立的分公司,屬於其孫公司。日前香港法院指派的臨時清算人發函給台灣《蘋果日報》,要求清點並移交所有資產。台灣民間團體今天(11/25)召開記者會,呼籲台灣政府應表態反對,並透過行政部門介入處理,防止港版《國安法》延伸台灣。
中研院資訊法中心主任邱文聰指出,這不僅是單純的跨國商業民事糾紛。日前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向香港法院申請交保外出遭拒,理由是法官認為他仍是台灣分公司董事、台灣蘋果新聞網仍繼續發佈有關對香港政府及警察的不實指控,有繼續「危害香港安全」風險。邱文聰認為,港府要介入清算,等於是把台灣蘋果當成犯罪工具,予以「沒收」,另一層意義即是將港版《國安法》效力、管轄範圍延伸到台灣。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說,香港裁判未經台灣法院許可,不得強制執行,且香港民事裁判未確定、台灣法院也未審前,台灣蘋果有權不交付資料給香港清算人,賴中強也指出,要求移交新聞或評論資料已超出清算必要範圍,此外,由於台灣蘋果不是香港壹傳媒的直接子公司,清算人應透過轉投資公司的逐層訴訟,或行政程序證明其確有控制台灣蘋果的合法權源。
台灣記者協會常務委員李志德說,從2001年壹週刊創刊至今,不僅是橫跨三任總統、六任政府的國安危機,更有數不清的對象將暴露國安法的追訴當中,包括現任員工、前員工、投稿過的專家學者、所有受訪者,李志德指出,目前就有一位香港評論者,筆名經資料比對出本名後而遭到關押,而實際上香港有多少這樣的情況,並不知道。
李志德也說,新聞工作者可能的風險除了身分個資被掌握,所有在採訪敏感議題以單位署名或不署名的方式發佈,其內部採訪名單的資料都會曝光,還有包括壹傳媒的電子郵件,裡頭可能會有採訪規劃、吹哨者、爆料者等內容。
無國界記者組織東亞辦事執行長艾瑋昂也說,清算壹傳媒與香港蘋果日報不只是法律議題,同時也對新聞自由及人權造成非常大的影響,對於港府可能將手伸進台灣蘋果,哪怕只有一點機會都要對可能導致的後果提高警覺。
經民連訴求,文化部應依個資法限制台灣蘋果及壹週刊交付個人資料給香港清算人,在台灣法院許可前,內政部不應准許壹傳媒清算人入境執行職務,以及在必要時,經濟部要廢止香港壹傳媒的台灣分公司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