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號,在把「說明」交給立委陳椒華,走過過場後,鐵道局明天(8/19)凌晨可能將執行強拆。鐵道局的說明全文,在這裡。
鐵道局棄守「技術」與「法律」的論理
從去年(2020)9月以來,走過交通部「對等協商」的承諾,以後續的「溝通」,也走過行政院「追蹤列管」,一樣的話反反覆覆說了又說,大概鐵道局也覺得煩了吧。
簡單說,對黃家「保留樓梯」的訴求,鐵道局放棄「技術官僚」位置,既不在工程技術,也不在法律系統裡解釋和回應,而只是把重點放在「兩百多戶半拆戶都被拆,不拆黃家樓梯不公平」,以及「不拆樓梯,破壞綠園道景觀」這兩點上。
「保留樓梯」的兩點主要訴求,一是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使樓梯與下方的地下軌連續壁及水溝並存;一是修改目前地下設計的軌曲線半徑,使廊道向西退縮,空出保留樓梯的空間。
而鐵道局的放棄在「技術」與「法律」上的回應,或策略,等於間接承認了黃家這兩點訴求,在這兩方面都沒有問題,「不保留樓梯」是基於鐵道局的主觀判斷,在行政上所做的決定;這可能是一年以來,黃家與鐵道局難得的隱形「共識」。
上級機關甘做傳聲筒
不過,這對於解決雙方的衝突,並沒有幫助,因為一邊是掌握公權力的決定者,一邊是只能以自己的身體作為抗爭武器的被決定者,在這種權力落差下,鐵道局只管完成他的任務,可以無視對方的訴求。
不過,去年(2020)10月16號,黃家在第二次強拆時強力抗爭,使民進黨「主和派」運作交通部,派出時任次長的王國材出面叫停了強拆,並承諾「對等協商」。
這個比鐵道局更大的公權力既然介入了,起碼應該做到的事情,是確認前面說的「隱形共識」存不存在,也就是黃家所以一再提出的,要求鐵道局在「技術」與「法律」上說明不能保留樓梯的原因。
而一旦確認了「共識」是存在的:留梯沒有「技術」和「法律」的問題,作為上級機關,接下來就必須以自己的立場,與黃家充分溝通後,審查鐵道局的決定是否正確,決定修正與否,並給與充分的說明。
以拖待變?可惜沒變
但是,這段長達近一年的時間,交通部只是不斷反覆放送鐵道局的意見(至於行政院,只是扮演郵差的角色,就更不用提了…)。而「主和派」的政治人物,也從不見積極介入、表達立場。「叫停」也就變成「以拖待變」,事情完全停在去年10月16號的狀態,黃家的抗爭,沒有因時間的摧折而瓦解,「強拆檔拆」的戲碼,也就照樣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