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孫窮理,圖片說明:7月20號,鐵道局人員(右一、二、三)與黃春香(左二)溝通,黃春香看向已被破壞的房屋,憂心不已。
今天(7/21)南鐵最後抗爭戶黃春香家第一次強拆週年,一年前,黃春香簽下切結書,從「反東移、反徵收」,退入「保留樓梯」,這一個對房屋未徵收部份持續使用的堅持。
7月20號下午,鐵道局的承辦人員林偉玲和中工處第五公務段段長呂世傑走訪了黃春香,目的是確認黃春香對鐵道局7月12號發文,要求黃家在8月13號之前自行加固並點交的態度。
可能是命運的安排吧,這一個拜訪與去年(2020)林偉玲與時任第五公務段段長梁恊勝帶著估價單,要黃春香接受的時間剛剛好一樣,當天,確認了黃春香的態度之後,中午12點,鐵道局和警方就開始提前封路,阻擋各地的聲援者。
交通部不再溝通保留樓梯,鐵道局的基層人員也談不到這些事情。加固,對於半拆的房屋來說,是拆除前必要的動作,而在徵收的邏輯裡,加固的費用已經內含在「拆遷補償金」裡,所以鐵道局此行也就是告知,加固必須由黃春香自己做。
徵收線從黃家中間攔腰切過,房子的橫樑被切斷,後方的柱子也將被移除,黃春香找過建築師評估,需要重新立三根大鋼柱,但因為「保留樓梯」的主張實現與否未定,因此落柱的位置也沒有能確定,因此一年來,加固的動作遲遲無法進行。
對此,鐵道局方面只是強調,落柱位置不能是徵收範圍,拆除工程不包括立柱等永久性加固措施,只會暫時性地以H型鋼撐住立面,讓房子不會因為拆除而倒塌,這其實已經畫出強拆後的一個圖像:未來黃家很可能只有單薄的臨時加固,而必須面對緊鄰的連續壁施工與開元陸橋拆除工程。
關於房屋的安全問題,在永久性加固未完成的情況下,鐵道局建議先將加建的三四樓拆除,這個建議,讓人擔心,是不是鐵道局自己也對未來黃家週邊的大工程,對房屋造成的損害也並沒有把握,而這一個「告知」的動作,僅僅只是為了卸責?
黃春香提出,即便是鐵道局強拆得逞,也必須負起永久加固的責任,而呂世傑的回應,與鐵道局對「不能保留樓梯」的回應如出一轍,「我們也沒有幫別人加固,為什麼可以幫你加固?」。
這又是一個在徵收過程中,將「使用」變現的一個實例,每一個全拆戶、半拆戶面對房屋的加固和重建狀況完全不同,花費也不同,為什麼可以簡化為一筆以建物材質、面積計算的拆遷補償?
呂世傑的回應是,這是制度的問題,你們應該提出修改制度的建議,也許,對基層公務員來說,這種回答並不踰矩,工程單位對被徵收半拆戶房屋的使用應該負起怎樣的責任?而不是砸錢了事?這是制度的問題,更是政策與背後的利益問題。
當國家不放棄將現在已經安居的人,驅趕到房屋市場的這種邏輯之前,在徵收中被拆遷戶房屋的「使用」,這件事情永遠不會被正視。這也是所有南拆遷戶的抗爭,與黃家依然挺立在這裡的價值。
- 黃春香家走過一年抗爭,請參考:〈南鐵東移黃春香家抗爭大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