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王子豪
能源局今天(5/11)召開離岸風電區塊開選商規劃草案說明會,能源局提出規劃前6年的9GW選商與併網時間。但多番引發社會波瀾的航道、空間敏感區劃設等「紅線區」劃設問題,皆未有說明。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表示,今天重點在選商機制,航度、敏感區等問題政府內部正在作討論,希望月底能對外說明。
媽祖魚保育聯盟施仲平表示,經濟部對國產化議題,設定了必須達成的關鍵項目、以及自選的加分項目等;但對環境保護,不是基本題、甚至不是加分題。施仲平也指出,包括廠商的監測資料、公部門的研究資料,都未作到資訊公開。
陳崇憲回應,未來在選商、評估廠商技術能力時,「運轉與維護規劃」項目即包括環境保護的內容。苗栗自然生態學會陳祺忠則質疑,過去台灣離岸風電第二階段,環保署短時間內快速通過大量環評,導致後續各種爭議不斷;能源局對目前第三階段的規劃,一樣有很急的時間壓力,恐怕將重犯一樣的錯誤。
目前2026~2035年離岸風電的總目標,由平均每年1GW提高到1.5GW。不過目前只規劃前6年的9GW的選商與併網時間,分三期、每兩年各釋出3GW,第一期預計於2022年6月底截止收件、8/31公布選商結果。後4年的6GW,將視前三期選商結果、國際技術發展等,另行規劃。
開發商須先獲得環評初審建議通過或有條件通過,並獲得能源局場址規劃備查且未牧效。選商時,各風場需先通過技術能力、財務能力、國產化關鍵發展項目3大項的資格審查,之後進行價格評比、價低者有優先的分配序位。即使有重疊場址的風場,都可進入價格評比階段,只是序位在後者失去重疊部分的分配資格。各期單一風場與同一開發商的容量分配,均以500MW為上限,經濟部得彈性增加到6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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