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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疫隔離沒有公假

三讀

「武漢肺炎特別條例」沒有像「SARS 暫行條例」一樣,給予被隔離勞工公假。事實上,「公假」並非要雇主負擔防疫隔離的成本,發公假薪資後,雇主還是可以在日後,透過「薪資補償」等制度,把發出去的薪水拿回來;「公假」只是讓受雇勞工可以有效而迅速地拿到平常日薪水的辦法。

「特別條例」不強制雇主在檢疫隔離期間發薪,勞工也只能領到與薪資有相當距離的「防疫補償」,這其實是一個「資源分配」的問題,而國家不願在「特別條例」的600億經費中,負擔受雇勞動者這個「薪資補償」與「平日薪水」間的價格差;也成為被隔離檢疫受雇者要承擔的「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