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full"><img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9/8623/29313043365_a28cbffb4f_o.jpg"></div>…. 威航公司日前公佈9月30日停業,17日送出大量解僱計畫書給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據《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第5條規定,公司須於十日內與員工進行協商,今日是期限最後一天,然而威航公司卻完全未告知員工的狀況下,逕自召開勞資會議。空服員職業工會與40名威航空服員進入會議現場,然而公司拒絕與員工對話,並現場宣布今天會議結束,要求員工離開現場便離席。</p><p>2. 因威航公司沒有協商誠意,工會轉向台北市政府陳情,希望身為主管機關的勞動局,能現場承諾威航今日召開的勞資會議違法且無效,並立即召開協商委員會進行實質協商。並且,非常重要地,勞工代表不應再由現行勞資會議機制推派,目前的勞方代表未經全體員工選舉,完全沒有代表性。而威航空服員已有9成加入空服員職業工會,由工會推舉代表,才是最能維護員工權益的方式。</p><p>3. 勞動局由勞動基準科科長葉建能出面回應,科長表示經工會陳情已得知威航公司今日所召開之勞資會議有問題,他們會馬上進行了解,並將明日啟動強制協商程序,朝召開協商委員會的方向進行。然而,雙方對於未來協商委員會的組成成員並無共識。工會認為,《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6條已明訂,事業單位內有工會者,由工會推派代表,此為勞方代表之第一順位。然而,科長卻一再迴避現行勞資會議缺乏代表性的問題,更無視《大解法》已保障工會有優先與資方進行協商的權利。</p><p>4. 威航公司停業涉及260名員工之工作權,儼然為近期最重大之勞資爭議。我們在此呼籲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尊重工會被賦予的法定協商權,切勿扭曲法條。我們必須再次強調,若將威航空服員重新推回公司設定好的勞資會議機制裡,就是將這群即將被解僱的底層勞工,再度地推上刀俎上,放任威航公司踐踏魚肉。</p><p>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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