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br> 幼托整合後,有鑑公立幼兒園數量不足,又沒辦法普設公立幼兒園,行政院想出變通辦法,研擬修法增訂「公私協力的幼兒園」,政府釋出閒置房舍、土地,讓民間或企業興辦幼兒園,不僅可降低民營成本,也有助降低收費成本,減輕家長的負擔。</p><p>幼稚園與托兒所整合後,幼兒園收托的年齡為二歲至六歲。政務委員馮燕表示,現行幼兒教育照顧法,有關幼兒園的種類,僅分公立、私立,她已完成「幼兒教育照顧法」修正草案審查,草案增列「公私協力的幼兒園」,本周四可望獲行政院會通過。至於未來公私協力幼兒園的申辦條件,將另訂子法規範。</p><p>「公私協力的幼兒園,其實仍是私立幼兒園,但在作法上卻是創新的。」馮燕指出,幼教資源有限,土地房舍有限,普設公立幼兒園不可能;最可行的方式是由政府釋出閒置土地、房舍,提供私人企業或民間經營幼兒園,可以大大降低民間經營的成本。</p><p>馮燕說,有鑑於幼教資源分配不均,未來政府釋出閒置學校土地,設置公立或公私協力幼兒園,將考慮區位及南北分布情形,妥善利用資源。</p><p>另外,為了讓托兒所改制的幼兒園有足夠時間緩衝,政府除修正師資培育法,提供教保員進修在職專班,取得教師資格等配套外,行政院最近已完成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的審查,將原規定五年符合人力配置規定的緩衝期延長為八年,最近因為幼教團體的抗議,行政院又將八年延長為十年。</p><p>行政院說明,教保人員要轉型為幼教專業人員,除了應接受訓練,也可透過補修學分的方式,成為幼兒園大班增聘的幼教師,但過渡及落日條款原是八年,行政院最後版本已延長為十年。</p><p>除了公立幼兒園不足,目前全國公辦民營的公立托兒所也嚴重不足,全國僅約六十七家,在新北市全力推動下,新北市已占了全數的一半。</p>
資料來源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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