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106年4月25日公布違反勞基法裁罰件數最多的金融機構第一名為南山人壽,共20筆,違反第32條第1項有11筆,為金融業不守法企業之翹楚。南山人壽對此提出說明 : 現行南山企業工會是由外勤業務員所設立,並非由具勞僱關係的內勤員工所成立,外勤業務員與南山人壽之間為承攬關係,不屬於勞僱關係,若由外勤業務員組成之工會來同意內勤員工延長工時等事項,不僅不盡合理,且將造成爭議擴大。然台北市政府勞動局105年11月21日明確致函南山人壽說明 : 概該工會係依工會法成立之工會,並且具備法人之資格已無疑義,貴公司對於該工會之組成是否涵蓋其他勞工,並無可置喙之權力,冀希貴公司能持續與該工會針對法定協商事項進行團體對話,以求勞資關係和諧,共創雙贏結果。</p><p>南山人壽又表示 : 將持續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並於爭議解決前,經勞工本人直接同意後,方延長勞工工作時間、給付加班費。其他過去被裁罰案件均已配合法規要求完成改善,並將持續加強與員工溝通及宣導。</p><p>南山企業工會表示 : 南山人壽僅企圖以法律途徑解決爭議,聘請國師陳長文的理律事務所來提告南山企業工會幹部與勞工,遵守法規是南山人壽說的算,主關機關說的不算。相較於被裁罰第二名花旗銀行與第三名國泰世華銀行之回應 : 若有未盡周全之處,將虛心檢討,並將持續加強改善。可見南山人壽的目中無人、狂妄慣老闆之心態,真非南山人壽勞工之福。</p><p>再者,南山人壽表示將持續加強與員工溝通及宣導。南山企業工會表示 : 事實上南山人壽從未主動與南山企業工會展開團體對話或協商,過去的對話都是被主管機關金管會、勞動部、行政院或總統府所逼迫而與南山企業工會對談。且自104年12月南山企業工會發動罷工至今,南山人壽對其工會幹部與會員提告有10件共20人之刑事案件告訴,在在顯示,南山人壽並非真心願意與員工溝通,員工不聽話,南山人壽就是要告你。南山人壽慣老闆,請遵守法令,不要再說謊了!!</p>
資料來源
南山人壽企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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