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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6月24日簽署之協商會議紀錄,本府勞動局予以備查,並呼籲華航公司應儘速履行承諾,以維護勞工權益。

資料來源
桃園市政府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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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針對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於105年9月14日上午10時於本府1樓陳情之訴求,鄭文燦市長深入了解工會訴求後表示,保護勞工權益是市府的出發點,鄭市長指示勞動局依據下列原則處理此事:</p><p>一、有關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6月24日簽署之協商會議紀錄,桃園市政府將督促勞資雙方(華航及空服員工會)依據協商內容,確實履行承諾。</p><p>二、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於105年7月26日函送105年6月24日與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於勞動部簽署之協商會議紀錄ㄧ案,本府勞動局同意發文予以備查。</p><p>三、本案是否為團體協約,本府勞動局依勞動部105年7月26日勞動關3字第1050127114號函釋示,「先行探究雙方當事人於達成該協議時有無簽訂團體協約之本意」,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必須依照勞動部針對本案函示處理此案。</p><div id="full"><img src="https://c1.staticflickr.com/9/8513/29653019516_6781e46d2a_o.png"></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