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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完了 巨蛋送別人? 弊案未明 松菸聯盟直指郝市府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畫家紀淵字繪製輸出的「台北市民不缺蛋,缺氧」畫作懸於巨蛋工地圍牆上(攝影:孫窮理)。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由於台北市長柯文哲公開宣示遠雄沒能在9月8號前完成建照變更,就會解除大巨蛋的契約,時間算一算,今天(8/30),是「遠雄巨蛋」末日的前10天,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等團體今天在大巨蛋工地懸上巨幅的圖畫,要求市府在解約後,將巨蛋現址轉成森林公園,不得再轉由其它財團接手,不然也需要以行政聽證等公開審議程序,將大巨蛋弊案等種種資訊揭露、辯論,聯盟也將持續推動大巨蛋的公投。

你知道嗎?

為什麼大巨蛋是個「弊案」?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昨天(1/17),傳出台北市體育局局長楊忠和辭職的消息,若此事成真,楊忠和將成為就任一個月不到的柯市府第一個去職的局長。這麼短的時間裡,大巨蛋與世大運的議題浮上檯面,柯文哲知道了什麼關於的這個新局長什麼事情,這我們不知道,這與曾經擔任大巨蛋民間甄審委員的楊忠和,在疑雲重重的大巨蛋甄審過程中,經歷過什麼事有無關係,我們也不知道;不過,大巨蛋這顆「未爆蛋」,的確已是柯團隊嚴格的考驗。 大巨蛋甄審過程有什麼問題?我們在這裡做一些整理。

依陳錦賜資金往來明細,雖發現95(2006)年5月間有290萬現金存入等情,業經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調查明確,然因現金來源難以追查,在無其他事證下,無法遽認跟筆款項係屬不法所得…

這是2012年1月25號,台北地檢署覆松菸巨蛋催生聯盟以及律師函裡的文字,檢察官簽結了環團檢舉的「弊案」,事情到此為止。 

甄審委員帳戶的290萬…

「我們去查資料,發現17個甄審委員裡,陳錦賜的問題最大,所以要檢警去查,沒想到一查就中…」與遠雄交手近10年的松菸巨蛋催生聯盟游藝說。

陳錦賜是前任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台北大巨蛋甄審委員。 網路上找找「陳錦賜」三個字,除了建築、文化大學之外,就是一堆的「弊案」。桃園機場第一航廈防水工程、新竹市眷村改建統包工程、台南市警政大樓新建工程…個個都看到這個名字。

「地檢署的意思是說,帳戶裡確實有錢進去,但這些錢從那裡來,不知道」游藝說,不過,錢從哪裡來,不是他們該去知道的嗎?抱著一大堆的資料,2014年6月6號,游藝和松菸居民、護樹志工、學生,來到因為揭發桃園合宜住宅弊案,造成遠雄負責人趙藤雄聲押,最近聲名大譟的廉政署。

兩年前簽結的舊案子,廉政署辦不辦?肅貪組專門委員馮俊雷下樓來,接了陳情,把游藝等幾個人迎上去做筆錄,「有新事證的話,我們就可以辦」,當然,不過有沒有新事證,得看廉政署有沒有積極的動作了。

與遠雄交戰近10年,游藝帶著厚厚的資料,來到廉政署,肅貪組專門委員馮俊雷接下陳情書,請松菸公園催生聯盟的人入內說明、製作筆錄,但巨蛋的許多疑點,就看廉政署如何來查了(攝影:孫窮理)。

大巨蛋開發案到開工之前,從「甄審與得標」,然後是「新協力團隊審核」,最後,是進入郝市府之後的「都審、環評、取得建照」,可以分成三個階段,遠雄可說是「關關難過關關過」,取得了極為有利,反過來說,對市府來說極為不利的條件。 「對於我來說,大巨蛋就是個『弊案』」游藝說。

重要訊息,只有遠雄知道

2003年12月3號,「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甄審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17位委員,當中有7位市府的官員(府內委員),文建會主委的邱坤良,以及9名學者(府外委員)。

一開始的疑點發生在遠雄得標的過程,2004年4月14日,遠雄的協力者建築師劉培森去函詢問市府關於「樓地板面積」的定義。「在招標的『申請須知』上,規定大巨蛋的量體,開發上限是9萬6千坪,扣掉大巨蛋本身的3萬5千坪,還剩下6萬1千坪,而這是不是包括了地下停車場、機電設備在內?」,游藝解釋「如果6萬1千不包含這些設備,只剩下3萬多坪…」。

BOT的邏輯是,大巨蛋本身賺不了錢,廠商取得經營權的目的,是透過週邊的商業設施,商場、旅館來賺錢,所以,可以蓋的面積是多少,當然是重點。

對劉培森的疑問,市政府回答他,開發上限指的是「法定容積」,也就是不包括停車場、機電設備,6萬1千坪,全部可以拿來做週邊商業設施,而對於另外一家有意投標的廠商,則隱匿了這個資訊,「如果週邊設施只有3萬多坪,那這個案子也沒有什麼搞頭,這麼重要的訊息,市府在對不同的廠商,卻採取不同的態度」,游藝認為,這造成最後只有一家廠商,也就是遠雄投標,而且在沒有競爭者的情形下,遠雄以經營50年「零權利金」如此優渥的條件,拿下了標案。 2004年5月17號,第二次甄審會確定遠雄得標,接著一連串密室協商,修改契約的動作開始了。

契約一面倒,巨蛋前途難卜

「像是不可出租或轉讓的條文被拿掉了」,游藝解釋,「一般商場,經營者向攤商抽成,與攤商共同分享利潤、承擔風險,但是如果是收租金,則是由攤商完全承擔風險,拿掉這個條款之後,遠雄可以把週邊商業設施全部或一部分租出去,獲取更高的利潤」,另外,「週邊設施的盈餘要拿來貼補大巨蛋的營運這個條款也拿掉了」,如此,使大巨蛋的未來陷入危機。

「大巨蛋本來不賺錢,一旦週邊設施的營利不拿來補貼它的運作,BOT綁住賺錢的週邊設施,維持大巨蛋運作的精神就消失了,遠雄大可以把大巨蛋放在那裡讓它爛掉」,更嚴重的,是契約裡原有的「如果大巨蛋營運不符計畫需求,可以要求遠雄拆屋還地的條款也被拿掉,「這個意思是說」,游藝解釋,「當大巨蛋真的爛掉,市政府也只能由鑑價單位鑑價之後,把整個大巨蛋買回去」。

2004年9月30號,第三次甄審會,9月30號,這些修正的條款被放進了市府與遠雄的契約裡;獲利最大的當然是遠雄,而受害最嚴重的,是管理公共資源的是政府,以及大巨蛋,這座據說是全民期待20年體育場館的未來。 不過,事情並沒有這麼結束,更大的風波跟著來到了。

變更協力廠商引風波

遠雄與協力團隊「竹中工務店(國外)/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國內)」忽然解約;擁有大巨蛋興建經驗的團隊,為什麼與遠雄鬧翻,這個外人不可得而知,但是後來的「HOK/羅興華」團隊,「只有興建一般體育場館的經驗,所以被質疑能力有問題」游藝說,「不過HOK有一個備受爭議的身分,那就是它就是市府委託規劃評估大巨蛋BOT案可行性(2002年)的廠商,在那個時候,HOK和市府之間的契約都還存在」,規劃評估者過一道旋轉門,變成得標者,「這裡面當然有利益迴避的問題」,游藝強調。

當然,問題擺在那裡,甄審會不會看不到,2004年11月25號,第四次甄審會,遠雄提出了「變更協力廠商」的申請;2005年1月3號、5月23號,第四、第五次甄審會,要求更換的協力廠商「不得低於原有協力廠商之資格」,要求補件再審;到了2005年7月5號,第七次甄審會,扣除沒有參與投票的主席,甄審會以9:7,否決了遠雄變更協力廠商的申請。

大費周章拿到那麼好的契約,遠雄這時面臨失去大巨蛋的威脅,於是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而行政院裁定撤銷了甄審會的決定,要求重審,當時行政院中,主導駁回裁定的工程會主委,正是在之後(2007/5/30)協調出「樂生530方案」埋下今天走山危機的吳澤成。

甄審會的態度,發生鬆動,但是這時行政院卻跳出來力挺,2005年12月12號,根據監察院的調查,甄審委員中的三位:曹壽民、吳光庭、陳錦賜與遠雄負責人趙藤雄吃飯,但這並沒有改變甄審委員的意志,2006年1月9號,第七次甄審會延續會議,仍決議維持原決定,2006年2月21號,曹壽民、吳光庭、陳錦賜等三名甄審委員再度被發現跟趙藤雄吃飯。 遠雄再向行政院提訴願,5月2號,行政院也再度撤銷了這第二次的決定;這個時候,陳錦賜的帳戶,出現了290萬的不明資金。

甄審會翻盤

然後,到了2006年6月9號的第八次甄審會。 當天的主席是市府秘書長李述德,之外,有11位委員出席,其中文建會主委邱坤良、北縣副縣長陳威仁,以及北市都發局長許志堅都沒有出席,民間委員中則只有劉田修與被查到有不明資金往來的陳錦賜沒有出席。扣掉不投票的主席李述德,官民委員(假設文建會、北縣委員都算官方委員)的比例是4:7。

第七次甄審會否決變更協力廠商時的投票比數是7:9,這剛好是官方和民間委員的比數,我們很容易假設所有官方委員(傾向跟遠雄維持合約)都投下贊成變更,所有民間委員都反對變更;而這個假設如果大致正確,第八次甄審會的這個官民比例,看起來對遠雄是不利的,但是,最後竟以9:2這個懸殊的比例,通過了變更案。

最後,大巨蛋實際通過的總開發面積擴張到了14萬9千多坪,大巨蛋營運後,市政府只有在「不堪使用,或需求,無法達成本計劃營運之目的時」才可以要求遠雄移除,但是大巨蛋是照著市府的先期評估規劃的,遠雄「只是」把它的商業設施量體變大而已,這種情況下,要怎麼說「無法達成計畫目的」呢?

「除非是除非大巨蛋垮掉,商場爛掉吧」游藝說,除此之外,在市府與遠雄的契約裡,市府永遠都只有鑒價購回的份,這種「保證收購條款」使得遠雄在大巨蛋賺錢時,可以收回利潤,不賺錢,則由市府買單購回,變成一個由市府吸收成本,穩賺不賠的生意。 簽下這種讓全體市民買單的契約,甄審委員審完了走人,沒有後續的責任,而在這個過程裡,前後態度落差極大的這些「民間委員」,扮演極為關鍵的角色,而作為當時「民間委員」成員之一的楊忠和,竟可以在9年後,於柯市府謀官,已是奇談,現在如果是因為這些疑問,拍拍屁股走人,也可算是「全身而退」,而大巨蛋的疑雲,依然無解。

面對大巨蛋,柯文哲該做什麼事,逼走(如果是這樣的話…)一個有問題的局長,是不是就夠了呢?這個問題,等著大家向柯市府提出。而問題的答案是什麼,恐怕柯市長得想清楚了。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游藝說,過去曾有機會把大巨蛋(松山菸廠舊址)變成森林公園,但是這樣的機會一再失去,現在遠雄即將解約,這樣的機會又來了,但是,如果柯市府把大巨蛋收回來,只是交給其他的財團,那這個機會又即將喪失,他呼籲市府,把松菸還給市民,變成森林公園。

而如果這樣的訴求做不到,游藝說,起碼市府要以召開「行政聽證」的方式,讓大巨蛋的弊案、這塊地將來要做什麼,把所有的資料攤開來檢視,游藝說,就以過去市府在「三井倉庫案」以及「南港瓶蓋廠案」,只是弄一個讓大家吵架的座談,或者根本置之不理的「公民提案」,就當成已經有「審議式民主」的作法,是絕對不夠的。

大巨蛋甄審議約過程中有太多讓人驚奇的疑點,都發生在郝市府時代,對游藝來說,許多重要的資訊尚未公開,詳情請見:焦點事件〈為什麼大巨蛋是個弊案

 

大巨蛋還有什麼資料沒有公開?游藝說,雖然柯文哲上台後,相較於郝龍斌,在資訊公開這件事情上有所進步,但是仍有關鍵的資料沒有公開,那就是在郝市府時代,大巨蛋闖關的相關資料,目前市府和媒體針對性地把馬英九時代資料公開,卻沒有對郝市府加以審視。

游藝質疑市府公開的資料,有政治上的選擇性,「郝龍斌有過去新黨的脈絡,而同樣有新黨淵源的科輔選大將姚立明的太太,是台北市法務局長楊芳玲」、「現在的副市長鄧家基也是新黨出身」,更不用提有實質讓大巨蛋停工權力的台北市環保局長劉銘龍,也是新黨出身。

如果大巨蛋是個弊案的話,那這些政治上的絲履牽連,就牽涉到哪些地方見得了光、哪些地方依然隱藏在暗處。

游藝說,整個大巨蛋議約、甄審的過程,許多當時在市府的人,現在也還在市府,不把有問題的人揪出來,對於奉公守法、努力辦事的公務員也不公平;目前,雖然大巨蛋案還在司法程序中,但是重要的郝市府時代資料沒有曝光,司法也辦不下去,這是為什麼游藝要再三呼籲,以「聽證會」的形式,讓所有資料曝光的原因。

除此之外,游藝說,聯盟從去年(2015)開始,推動松菸的公投,不過受限於台北市自治辦法中,規定連署人必須繳交身份證影本而推動困難,目前市議會已經修改自治辦法,不須繳交身份證影本,游藝說,除了要求市府不得將巨蛋轉給其他財團、召開聽證會之外,聯盟也將繼續推動公投。

畫家紀淵字說明畫作的構思(攝影:孫窮理)。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將再推公投(攝影:孫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