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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堰環評 還需補件 經濟部:旱災等不及 已減少放流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鯉魚潭水庫(照片來源:水利署)

水情預計持續嚴峻,經濟部希望減少台中大安溪上游士林堰的放流量,把更多水存至鯉魚潭水庫供工業、民生用。營運士林堰的台電,向環保署提出環評變更內容對照表,今日(1/28)進行環評審查,但因基礎資料與機制不清,環委要求補件再審。但經濟部官員在會上卻表示,中央旱災災害應變中心已依《災防法》第31條,令士林堰於1月20日開始減少放流量。也就是說,就算環評未過,士林堰的放流水已經減少了。

士林堰位於台中大安溪上游,作用是控制水源的分配。部分水經台電卓蘭水力發電廠後流至鯉魚潭水庫後,再供應公共用水、以及一部分的農業用水,另一部分的農業用水,則靠著士林堰的放流水灌溉。營運士林堰的台電曾作出環評承諾,士林堰放流的水,不低於2.7cms(立方公尺/秒),以維持下游環境生態與灌溉用水。

台電向環保署提出變更,在「2.7cms」的原則下,欲增加例外情境,經各級旱災應變會議決議調度後,可減少放流水量。由於經濟部與農委會已宣布,台中部分灌區今年一期稻作停灌,將減少灌溉用水需求,台電評估減少士林堰的放流量對環境生態的影響輕微。環委表示理解水情嚴峻的現況,但環委還是認為,環評事項的變更,仍應維持該有的審查原則與機制,要求補件再審。

不過在審議當下,經濟部官員就說明,中央災變中心已依《災防法》第31條徵用士林堰水權,士林堰實際上已於1月20日減少放流水至1.2cms。

記者詢問中水局局長陳弘凷,既然已經依《災防法》減水放水量了,為什麼還需要變更環評內容?陳弘凷表示,是尊重環評。

環委白子易強調,對於災害風險應抱持「沒有最嚴重、只有更嚴重」的態度,現在聚焦在這次的旱災,但難保未來不會有更嚴重的情況發生,極端情境的評估、對應的機制都要更嚴謹。

環委孫振義則表示,這次變更的需求看起來很緊急,如果鯉魚潭水庫缺水,會影響中科、影響到台灣的GDP,但難道,例如天然氣接收站影響到全國能源,就不嚴重不急嗎?如果牽就案件緊急性的前例一開,會破壞環評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