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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威風場籌設被退提訴願 環差續審環保署難為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環保署進行環差審查(攝影:王子豪)

達德能源的桃園麗威風場,因民航局認為有影響桃園機場飛安疑慮,去年(2020)8月遭經濟部退回電業籌設許可的申請,目前已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不過另一方面,麗威風場在環保署的環差審查仍在進行中,今天(1/5)進行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

許多環評委員認為此案有飛安疑慮,訴願結果也不明,現在審查「怪怪的」。但麗威表示,電業籌設許可與環差是各自獨立的審查程序,希望環委能就此次環差內容審查。麗威強調,此次環差是陸上設施的變更設計,無關飛安。環評委員最後提出了幾項環境、生態意見,要求補件再審作為「權宜之計」。

麗威風場申請電業籌設許可的期限,其實已經到期。依此案適用的《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第29點第2項,麗威風場若是可歸責自己的事由、而沒有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電業籌設許可,麗威風場的場址規劃備查便會失效。

如果「場址失效」了,開發案的環差還要審嗎?環保署業務人員說明,在行政單位權責分工上,環保署應該是被動收案的角色。如果因為場址失效等原因,經濟部(電業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為此案不會再開發了,要由經濟部發函來環保署,環保署才能退回,或撤銷相關的環評程序,否則環評只能依程序繼續審查。

能源局業務人員則表示,麗威風場已向行政院提起訴願。場址規劃備查、獲得的容量分配、行政契約等是否失效,要視訴願的情況才能評估如何因應。

訴願程序要多久呢?本社向一名承接過訴願業務的人員尋問看法,該人員表示,以此案的爭議程度來看,若需要雙方好幾次的言詞辯論,會很花時間,恐怕短時間內難有結果。

達德能源的麗威風場位於桃園海域,在2018年第二階段容量分配時,獲得350MW的遴選額度,需於2021年完工併網。但在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上,因風場基地邊界距桃園機場參考點僅5浬,民航局認為會影響桃機飛安,最後原53.56平方公里的風場中,海審會僅同意機場參考點半徑10浬外,15.15平方公里的部分可開發利用。

但風場退縮至10浬外的方案,達德與民航局都有意見。民航局仍認為全案不應開發,能源局遂於去年8月退回麗威的電業籌設許可申請。達德則批「飛安是假議題」,認為民航局「超過法律、法規、標準等所有要求」,並透過訴願等欲力挽狂瀾。此次向環保署提出的環差審查,為變更上陸升壓站的部分,海域部分的內容,仍維持50多平方公里的規模。

麗威風場(資料來源:麗威風場海岸利用管理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