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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環評晾一邊 技術規範見攏嘸 民團籲暫緩三階離岸風電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攝影:王子豪)

經濟部將將公告離岸風電第三階段的相關程序,但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媽祖魚保育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團體今天(12/29)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先面對過去離岸風電已造成的問題,在提出清楚的配套前,暫緩公告第三階段的申請作業。

立委陳椒華表示,過去馬政府時期對再生能源的發展消極,使得蔡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的時程上有很大的時間壓力,但在缺乏基礎資料、調查的情況下就大規模推動,太過急躁草率,應該先看看這兩年實際開發時遇上什麼問題,再推動下一階段。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郭鴻儀表示,雖然這些之前風場對於環境、生態的衝擊,都有提出減輕、預防措施,但這些是國外的措施,沒有經過國內的實證研究。

郭鴻儀表示,經濟部其實已經委託過工研院,進行了實證計畫的調查報告,就是要確認,開發商提出的措施,能否真的達到保育目的。這個計畫參考了德國離岸風場海洋生態監測指引(StUK4),針對水下噪音、鯨豚、底棲生物、魚類以及鳥類等生態問題,擬訂了相關的技術規範、並將透過實證來確認成效,但是經濟部卻遲遲不公開這套技術規範以及計畫相關成果。他呼籲能源局,應盡速公開相關資訊,讓環保署、民間團體都有參考的依據。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郭佳雯表示,開發商在環評時都會給出一些承諾,但經常沒有落實,而政府更缺乏監督的能力。例如已啟用的海洋風場在施工時,就未派出足夠的鯨豚觀察員;而現正施工中的允能風場,也發生鯨豚觀察員因為超過工時、而提早離開施工現場的情況。郭佳雯表示,鯨豚觀察員已經是相當容滿足的項目,但廠商卻連這點都做不好。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則指出,經濟部在2016年曾經提出「離岸風電區塊開發政策環評」,但內容並未被遵守,如政策環說說要優先開發航道外側的區域,但2018年獲得遴選資格的風場中,7個在彰化的風場裡有4個卻在航道內側。

吳慧君表示,當時就是因為調查資料不足,政策環評才要求由遠而近開發,避免對近岸產生太大的衝擊,但他不解,政策環評為何完全沒被遵守,業者想插那裡就插那裡,且現在風場這麼多,也沒有累積性衝擊的研究。吳慧君說,再生能源所需的面積很大,如果任由離岸風電無限上綱,對環境的衝擊會非常嚴重,絕不是台灣這個海洋國家該有的樣子。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表示,台灣開放業者自行選址的方式,違背了《海洋基本法》由政府進行海洋空間規劃、協助海域使用及競合的精神。他也指出,很多開發商根本對漁業的理解根本不足,如會有廠商質疑漁民跨區參與說明會表達意見,但漁民在海上的作業,實際上原本就是會跨區捕撈。

媽祖魚保育聯盟執行秘書施仲平表示,「所謂的瘋狂,就是用相同的方法做事,卻期望得到不同的結果」。他表示,離岸風電已引發許多爭議,但至今仍未看到政府提出能解決問題的配套,社會根本無法信任接下來的風電政策能好好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