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報導
在10/13到10/16的拆除中,黃家已經被破壞得千瘡百孔,宛如廢墟,不過「關注組」仍然在沒水沒電、一片黑暗中,如過去兩個月來一樣,給新走進黃家的朋友帶導覽。(攝影:孫窮理)
10月21號,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前往台南鐵路地下化最後抗爭戶黃春香家現勘,暫緩拆除動作,至今(11/5)已滿兩週,鐵道局、交通部尚未對「保留樓梯」訴求提出方案。昨天(11/4)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通過決議,要求鐵道局讓地下化工程和黃家樓梯並存,「黃春香家關注組」也將在明天(11/6)重回交通部,要求真誠研議樓梯保留方案。
昨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交通部鐵道局等相關單位預算,通過由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提案、包括交通委員會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召委)、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及多個非交通委員會跨黨派委員7146012-001連署提案的主決議,要求鐵道局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57條,以設定地上權或其他方式,保留黃家樓梯。
邱顯智也在協商預算時,質疑鐵道局長胡湘麟,針對10月13號到16號在黃家執行拆除時,用身體將抗爭者壓住長達一個鐘頭、多次辱罵抗爭者的鐵道局工程師梁恊勝的懲處情形。胡湘麟表示,目前已給予兩次申誡的處分,不過並未調離原職務,至於是否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還會再進行調查。邱顯智要求胡湘麟一個月內提交專案報告。
另一方面,對於交通部與鐵道局仍未就保留樓梯提出方案與黃家協商,「黃春香家關注組」明天將重回交通部,關注組表示,11月3號還收到鐵道局的公文,強調地下軌隧道上方公園道有其公益性、無法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取得土地,鐵道局繼續否定保留樓梯的可能性。
因此,關注組雖肯定交通部暫緩施工的動作,但仍將在明天到台北交通部,要求以「求穩、求好、不求快」原則,對等協商。
註解
- 該提案連署委員有:
(交通委員會) 邱顯智(時)、陳歐珀(民)、陳雪生(國)
(非交通委員會) 范雲(民)、陳椒華(時)、江永昌(民)、邱臣遠(民眾)、蔡壁如(民眾)。
【決議全文】
有鑑於台南鐵路東移地下劃案中,針對黃春香家強制拆除之問題,為符合具適足居住權及人性尊嚴之保障,鐵道局必須以「最小侵害性」與「必要性」為考量,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57條以協議價購或徵收(區分)地上權的方式,或透過其他方式評估,使台南鐵路東移地下化工程與樓梯能夠並存。